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基督徒的倫理觀~伊甸的重尋

我們是針對男女的關係,所以你們可以期待,但是不需要太興奮。我們先 禱告,求主恩待我們這段時間,我們禱告:親 愛天父,我們再一次來到你面前,我們求你賜給我們一個渴慕你話語的心,渴慕你自己的心,因為我們相信聖經是你的話語,我們相信你的話語能夠給我們智慧,你 的話語可以給我們平安。天父,你的話語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天父,在其中我們已經認識了主耶穌,求你把你的道賜給我們,讓我們更加認識你。天父,你 是我們的磐石,我們的高臺,我們的力量,你是我們唯一的避難所。天父,你是我們的主,我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今天晚上求你恩待,願你的話語能夠有能力的臨 到。奉耶穌基督的名禱告,阿門。
第 一點是心靈的乾渴。在約翰福音第四章,耶穌跟一位撒馬利亞的婦人在對話,耶穌跟她說:「請妳打一點水給我喝。」那麼那個婦人就很驚訝,她說:「你是猶太 人,怎麼會跟我一個撒馬利亞的婦人講話。」因為當時的規矩,男人跟女人通常也不會這樣平坐平起的講話的。不但如此,猶太人跟撒馬利亞人是有仇恨的。他們有 神學方面看法的不一樣-宗教方面,他們的立場是不一樣;猶太人甚至派了一支突擊隊,去到撒馬利亞的山上把他們的聖殿燒掉。所以撒馬利亞人跟猶太人是彼此為 仇的。所以耶穌跟她說:「請妳打一點水給我喝。」那個婦人就很驚訝。那麼耶穌說:「如果你知道我是誰,你就會求我,我會賜給你喝一種叫做活水。在活水的裡 頭會變成泉源,直湧到永生。」喝耶穌所賜的水必永遠不渴。那麼耶穌所講的,是「心靈」的乾渴得到滿足,那麼那個撒馬利亞婦人還不了解,她說:「你比我們祖 宗還更偉大嗎?」耶穌繼續要跟她講屬靈的事,不過那個婦人她馬上就想要扯開話題,她不願意讓耶穌點出來她心靈裡面的乾渴。只要你心裡面沒有耶穌,你心裡面 是乾渴的-心裡面還有個洞,這個洞除非上帝親自來填滿,否則永遠不會滿足的。耶穌說:「叫你的丈夫來。」那婦人說:「我沒有丈夫。」耶穌說:「你講的沒有 錯,你已經有五個丈夫,現在跟你同居的那個男人不是你的丈夫。」你看這個撒馬利亞女人,她試圖藉著男女關係,來滿足她心靈裡面的乾渴,已經換過好幾個男人 了-五個丈夫,那麼至少還有第六位,現在跟她在一起的,那一個不是她的丈夫。
今 天很多人,都是以為,只要他們可以找到一個配偶,或是找到一個異性的朋友-今天很多人在一起也不結婚的-只要找到一個異性的同伴,他們就可以得到滿足,心 靈裡面的滿足。其實不是如此;不會滿足的。很多時候,期望越高,失望就越大;期望越高,所受到的傷害也越大。所以這個社會裡面都是這種人,到處都是,受傷 的人很多的。只要我們要用另外一樣東西來代替上帝─只 有上帝能填滿我們心裡面的虛空-如果你要用另外一樣東西來代替上帝的話-這叫做偶像,偶像的崇拜,永遠都不會讓我們有滿足的。通常偶像可以先給你一點甜 頭,但是跟著就會把你陷進去魔鬼的網羅裡面。因為偶像是偶像,是假的神,不能夠代替上帝的。所以這一點最重要。我們看約翰福音第四章第14節。 我們找到了我們一起念:「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裡頭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耶穌所賜的是活水,這個活水在我們裡頭要變成泉 源;一直湧出來的,不會說有一天會乾掉的。這個活水一直會湧出來,一直湧到永生。這個活水是什麼呢?我們看約翰福音第七章38到39節, 請:「信我的人,就如經上所說:‘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耶穌這話是指著信他之人要受聖靈說的。那時還沒有賜下聖靈來,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 耀。」所以這個活水是聖靈,或說是聖靈的工作,因為有聖靈的內助,我們心靈裡面可以得滿足,聖靈指導我們可以愛一位沒有見下了監獄裡面聖經還是說上帝與他 同在,所以上帝的愛就一直陪伴著他,約瑟屢次受苦並沒有發神經,你有沒有發現?他也沒有變得很殘忍,人家對他不好他沒有變得很殘忍,反而靈命長進,反而更 認識上帝了,本來只會作夢,後來會解夢了,本來在家裡面嬌生慣養,後來他會治理,治理的恩賜發揮出來了,先是治理波提反的家,後來治理監牢,後來治理全埃 及地,是不是?恩賜都發揮出來了,所以他的受苦對他有益的,是化妝的祝福,也可以改變他的舊習慣。這個就是保羅所講的,脫下舊人,穿上新人,這是個過程。 我們有十字架,我們有主的寶血可以塗抹我們的罪,我們有呼叫阿爸父的權柄,可以藉此經歷到天父的慈愛跟信實,我們有主內的弟兄姊妹可以彼此扶持,彼此代 禱,因此我們不怕苦難,苦難對我們來講是化妝的祝福,讓我們可以長進。
我想就講到這裡,因為你們要問問題。所以現在就有問問題的時間,有問題的就傳紙條上來。
Q:當自己發現上帝所應許給自己的那一位已經找到了,那麼上帝是否也會預備好對方的心呢?
A: 不一定。對方可能是後知後覺,有些時候需要等。阿強對小美說:上帝告訴我,妳應該嫁給我。那小美說,那上帝為什麼沒有告訴我呢?阿強說:因為我有先知的恩 賜,你沒有。那麼小美應該怎麼辦?我告訴你應該怎麼辦。阿強他的先知的講說可能對、可能錯。你不能夠說一定錯,可能對、可能錯,但是還是需要進一步的驗 證。所以小美不需要馬上的順服。可以存在心中反覆思想,跟馬利亞一樣,但她不需要馬上順服。因為阿強的先知假說可能是錯;但也可能是對。
Q:另外是倘若之前對方已有喜歡的弟兄或姊妹,那麼是否需忘卻自己原本喜歡的弟兄姊妹的感情呢?
A:我是認為也暫時我們只能夠說不知道,在對方結了婚以前還是有機會,還是有可能性。可是不要整個人生都鎖定在這件事情上,你還是需要有一個平衡的、豐富的人生,這樣子很重要,免得好像那個薩馬利亞婦人一樣,把男女的關係跟感情變成一個偶像,那就不好。
Q:怎麼樣幫助同性戀?
A: 我剛才有一點我忘記講的,就是有一些人就是信了耶穌以後,他禱告禱告,但是他的同性戀的傾向沒有馬上就消失,我們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很多時候會不完美;有些 人一個手斷掉了,他可以禱告、禱告、禱告很多次,手沒有長出來,有些時候他受傷手斷掉了,很可能神的旨意就是一輩子殘廢。我們可以這樣子說,如果他禱告但 是不能夠馬上有異性戀的傾向的話,他只能夠靠主恩典過一個聖潔的生活,等於說不要有同性戀的行為。可能他真的就是沒有辦法馬上喜歡異性的朋友,就是求主幫 助他。因為有很多人,他想要找異性的對象找不到,這些人也都是在靠神的恩典過單身的生活。我們最重要是對主忠心,這個世界上,我們只有幾十年,很快就過 去,最重要的是對主忠心。神給我們人生的意義,我們有使命,我們有恩賜,我們有潛能可以發揮,過一個豐富、平衡的生活,而且不要孤單,不要做一個很孤僻的 人。要有團契的生活,總是要有一班朋友可以把心裡的話講出來,彼此代禱,這樣子就不會孤單,這個很重要。
Q:如果有家庭暴力,丈夫打妻子或妻子打丈夫,基督徒該如何面對?
A: 這個是很嚴重的事情。有些時候暴力的話跟酗酒或是別的因素有關,不是單一的因素,是好些因素合在一起的。有家庭暴力的話,如果我是牧師,我知道這個事情, 我必定會把它看的非常、非常嚴重,比如說是丈夫打妻子-因為百分之九十幾是丈夫打妻子,而不是妻子打丈夫-我是認為首先他需要承認這個是罪,需要認罪悔 改,也要求上帝幫助他,也要告訴他憑自己的意志力沒有辦法勝過,你需要對你自己的血氣、對你的意志力絕望;求天父幫助。而且他需要長期受監督,所謂長期受 監督就是,有一個小組,經常聚在一起的,每一個禮拜都會問他,有沒有又酗酒了?有沒有又動手打太太了?可能需要職業性的、專業的幫助。這種東西的話你不能 夠說,我打了我就悔改,流很多眼淚,然後呢寬恕了,寬恕呢兩個禮拜又打一次,又流很多眼淚,又寬恕了,又兩個禮拜……。必須要願意接受監督跟挽回的過程, 不願意接受那個的話,就要接受教會的懲戒了;不聽教會的懲戒的話就變成外邦人了;按照馬太福音18章變成外邦人。那麼教會把他判成外邦人,他還不聽還動手打的話,就是遺棄,就可以離婚。不過我剛剛講過,哥林多前書第七章15節, 只有外邦人要離開就讓他離,基督徒不能夠主動要求離婚,可是教會懲戒他不聽,不接受監督跟挽回的過程,或是專業輔導的過程,他就等於變成外邦人,變成外邦 人以後如果他還動手,他就是等於遺棄了,因為動手打人對我來講,比拿一張離婚文件要對方簽更惡劣。遺棄不需要跑出門外遺棄,留在門內打人也算是遺棄。不過 你需要先走教會懲戒的步驟;不走教會懲戒的步驟他還是教友,那麼還可以希望把他挽回,盡量把他挽回。這個是很嚴重的事情,我想幾分鐘內很難講的清楚。在有 些國家,比如說我是老師,我看到一個孩子好像被毆打過的,我必須要告上去,否則我就犯法。所以你看到一個妻子被毆打了-不是摔到地上,摔到地上的話,就是 一個方向受傷,如果好幾個方向都受傷的話不是摔倒,你很難摔倒摔到前、後、左、右都受傷的。這個要採取行動的,是家庭暴力的話,所以我是覺得家庭暴裡的 話,還需要經過教會懲戒,不肯接受長期的監督跟挽回,就可以被定為外邦人了。這一個步驟需要先做,然後才能夠談到離婚。
Q:可以婚前kiss嗎?
A: 我剛才所講的就是說,交友不要太心急,你需要一點時間才能夠認識對方。比如說對方心裡面有一些創傷還沒有得到醫治,那你可能要跟他交友半年、九個月、一年 才發現這個事情。我認識一個去印度的宣教士,後來回到美國在貧民區開了一些賣舊貨的店,給窮人一些就業的機會,也傳福音等等,好像是很好的一個傳道人。可 是不知道為什麼,他心裡面好像有一些問題,是年幼的時候就發生的一些事情,一直沒有對付清楚,所以他就會在錢方面、男女關係方面屢次的犯罪,到後來他妻子 忍無可忍就離開他了。然後你就發現這是一個傳道人耶,而且工作做的很好,為什麼總是會有這種奇怪的行為?美國柯林頓總統也是這樣子,柯林頓總統做了總統還 是做那些下流卑鄙的事情,就是跟那女人性交等等。就是他從小從一個破碎的家庭長大,心裡面有一些乾渴沒有對付清楚,還沒有靠主的恩典來得到醫治,所以的話 會有很奇怪的行為出現,是可以嚴重破壞婚姻的。如果你就是因為那個人很漂亮、或是很英俊、或是功課好、或是打球打的很棒或是什麼,你可能就不知道他可能根 深蒂固有那些問題,那麼有問題並不表示要棄絕他,可是你不要說完全不知道有這回事,然後就已經決定要結婚。我講這話的意思就是說交友應該要有時間,至少一 個春夏秋冬要過去。因為時間比較長,你不要說一開始就馬上開始kiss,因為如果這樣子的話,就是會進展太快;進展太快,就不能夠按照我剛才所講的那個原則,所以我建議就是慢慢來,多認識,當然我不能夠保守到一個地步說,已經訂了婚了不能夠kiss,不過我是認為盡量保守一點,免得就是不能收拾,但是其實彼此根本不認識。
Q:若配偶去世可以再嫁再娶嗎?
A:可以。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甚至鼓勵年輕的寡婦再嫁再娶,不過要嫁主內的人。
Q:被強暴的人算不算犯姦淫?
A:不算。
Q:基督徒是否能與非基督徒結婚?
A:不應該。我們不信的不要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我們要有同樣的使命,需要有同樣的使命,我們不只是肉體上聯合,我們精神上也要聯合,要事奉同一位主、同一個盼望。我們有同樣的聖經做我們的權威。我們有爭議、有爭吵的時候,神的話語是最高的總裁,這樣子的話才是幸福。
Q:明知肢體中有人在肉體上有軟弱,該如何面對他們呢?
A:有些時候是這樣子啦,如果你是見證人就應該,按照馬太福音十八章,應該先是跟他在一處的時候告訴他他的罪、他的錯,不要在他背後說他壞話。最不好的就是說,不正面跟他講,在他背後告訴30個 人,這個是最不好。這樣子的話你們就很難再建立團契生活。背後說人家,使得大家開始有一種猜忌,就很難再建立團契生活。按照耶穌的吩咐-馬太福音十八章- 先是面對面一個人講,如果他悔改就得回一個弟兄;不聽的話,帶一、兩個,就是兩、三個人一起講。但是如果沒有人證、物證的話,恐怕只能做到這裡,因為教會 如果要審判這個個案的時候,沒有人證、物證就不能夠有任何結論了。但是一對一的話,沒有人證、物證你還是可以勸勉,不是每一個個案都可以有人證、物證的, 如果你要求教會來審一個案的話,沒有人證、物證教會也沒有辦法做任何的結論;當然上帝知道。
Q:夫妻將來在天國改變榮耀的身體是否能認識彼此?若是認得,又如何說不嫁不娶?
A:認得也可以不嫁不娶。我認得很多人但是我沒有跟每一個人都結婚;認得也不需要嫁娶。就是說跟天使一樣不嫁不娶,但是是認得的。比如說我們會認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我們會認得摩西,但是我們都變得很榮耀了。但是不要問我那時候看起來幾歲,那個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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