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維教授( Charles Tidwell)對計畫有深邃的見解:「你的教會現在沒有目標而增長,若是她有良好的、清楚的目標,那麼她的增長會加添多少呢?這是不能確定的;但是來自意外的進展,當然不會比得上那具有宗旨的進展;目標就是你的宗旨。」
1)特別事工
教會常有特別的事工,小如開設一個主日學教師訓練班、一個聖誕節佈道會,大如擴堂計畫。把計畫寫下來,寫下來的計畫是要清楚明確的,可供反省,也可供改進。
2)每年的計畫
要有一年的事工計畫,可以表明這是教會最重要的計畫,而且有利於宣傳。且可以常常拿來解釋或加以強調,這樣的宣佈或是教導,正式把計畫推行的一個步驟。
一年過後,應加檢討,提出失敗和成功的地方,可做來年事工的借鏡。
3)長期性的計畫
教會應有作長期計畫的習慣,年度的計畫應該配合這個更重要的長期計
畫才對。長期計畫應有彈性,可以按實際進度,或因環境及時間帶來的
改變,而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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