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 星期日

教會組織


一。組織的定義:
   
    組織是完成工作過程中,把工作歸一與組合的程序,責任與權柄的確定和委託,並與那些能夠更有效完成目標和方針的人建立關係。組織是需要隨時隨地集合眾人的力量去達成同一目的,分工合力的工作。

二。組織的原則:

1、需有具體的工作,來促使組織的建立。

2、由工作決定組織的需要。

3、教會必須有足夠的組織去有效率地推展其工作。

4、組織應儘量提供更簡易的合作和行政效能。

5、組織應體察實際的環境需要,而作適當調整。

6、教會有責任成立所有組織,以執行其職責及運用其權力。

7、每個組織單位都必須有明確的責任。

8、遇事工需要,可建立短期性的組織,去推行非永久性的工作。

9、組織應允許有簡易的交通與平等的關係。

三。組織的指南:

1、組織計畫事工時,必須有下列步驟:
   (1) 蒐集資料。
   (2) 以圖表表示組織的計畫。

2、列舉經常性的困難和確立將來的需要──堅定組織的計畫。

3。發展計畫的建議:
   (1) 預備計畫中的主要部分。
   (2) 測驗計畫的建議。
   (3) 決定應如何迅速地把建議實行。

4
、將具體建議付諸行動。

5、預備一個報告。

6、向教會會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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