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公義優先或秩序優先

 

然而﹐到底是公義優先﹐或是秩序優先﹖
 
拉丁美洲許多獨裁政權經由不公義的社會結構﹐特別是由不義的政治與經濟結構得到權力﹐以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秩序為名﹐行壓迫﹑剝削人民之實﹐讓我們不得不進一步思考公義與秩序之間的關係。
 
在這方面﹐阿根廷神學家米格之慕理諾(Jose Miguez Bonino)的 某些神學觀點值得我們深省。他從權力運作的觀點出發﹐分析公義和秩序在教會歷史和現實政治中的關係﹐並且指出神學上公義和慈愛是最高的權威﹐但歷史實況中 公義和慈愛兩者卻常常從屬於秩序。和諧或秩序被歷史上的執政者認為是終極的倫理基準﹐追求社會公義和尊重個人自由都有可能危害和諧與秩序﹐應該被視為次於 和諧與秩序的倫理價值。
 
教會也是一樣﹐它經常重視所謂的和諧與秩序﹐因而使其權力運作趨向維持現狀而非改革﹐甚至不惜一切抗拒改革。
 
不過米格之慕理諾同時也指出﹐聖經中還有一個傳統﹐它不是大傳統﹐也常常被機構化的教會或教會體制所排擠﹑邊緣化﹐它強調仁愛﹑公義與和平等倫 理價值所激發的先知性關心,這種傳統以終末的上帝國為遠景﹐並邀請人在現實世界生活中順服上帝的主權﹐盼望藉此讓人在現世歷史中經歷上帝國的美善。
 
因此﹐它期待更新變化﹐而非維持現狀。米格之慕理諾認為,這才是聖經中真正的中心思想。就社 會生活而言﹐根據上帝國的福音﹐上帝拯救﹑臨在的試金石是公義﹐公義彰顯就是上 帝拯救﹑臨在的記號。從舊約聖經至新約聖經﹐上帝的公義是保護窮人﹑被壓迫者﹐也就是保護未受保護的人;上帝是生命的保護者﹐人也受託做保護生命的工作。
 
所以﹐ 古代 君王或今日政府能否不受到負面批判﹐完全在於他們是否以其被賦予的權力來實踐公義﹐即保護窮人和被壓迫者等未受到保護者的權利。如果我們接受這種判準﹐公 義與秩序的關係就很明顯了。我們所考慮的,不是何種程度的公義可以和既存或現有秩序相容﹐而是哪一種秩序才可以使維護窮人的公義得以運作。秩序須為公義服 務﹐而非公義服務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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