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湯樸威廉談社會秩序

 

提到基督教對社會秩序的看法﹐或許很多人會隨即想到英國聖公會坎特伯裡大主教湯樸威廉(William Temple)﹐以及他所寫的《基督教與社會秩序》。由於一般人對教會為何關心世事不甚瞭解﹐如英國首相就曾經不客氣地說﹕「假若將教會關於信條的糾紛交給鋼鐵協會處理﹐不知主教們將做何感想。」
 
所以湯樸威廉在《基督教與社會秩序》一書中﹐從「教會有何資格過問世事」開始討論﹐他主張「因為教會的職務是執行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的旨意又是貫徹萬有﹐所以教會必須『過問世事』。」
 
當他論述「教會當如何幹涉世事」時﹐他提出三點,分別為﹕「教友們必須以基督教的精神貫注其 私人生活的各層面﹔教友們必須以基督教的精神盡其國民責任﹔教會必須有系統地將基督教的政治原則和經濟原則予以明白地宣示﹐使教友有所遵循。這自然也包括 排斥一切與基督教原則不相符合的習慣﹑制度﹑和社會活動的責任。」
 
接著他提出「基督教的社會原則:基本的原則和間接的原則。」
 
湯樸威廉認為「教會對於社會的影響應該是雙重的﹕一面宣揚基督教的社會原則﹐一面指明現行的社會秩序與此原則不相符合之點。」
 
他因而提出一項基本原則,即:「上帝與上帝的旨意」和「人類的尊嚴﹑悲劇﹑和究竟」。
 
湯樸威廉認為,教會當協助人認清人的真實處境﹐也就是人既有從上帝的形像而來的尊嚴﹐又有因墮落而來之悖逆所產生的悲劇﹐因此教會要以盡美盡善的上帝國作為基督教的社會原則。至於他所說的間接原則有三﹐即由人為上帝兒女之信仰所推演出來的「自由」﹑「團契」與「服務」。
 
湯樸威廉所提的原則並不包括仁愛和公義﹐因為他認為這兩個原則「是屬乎另一個世界的原則」﹐它們是用來「調整我們以上所提出來的幾條原則」。
 
他說﹕「仁愛應該是基督徒生活的主要動力,在現實社會的組織中﹐仁愛的主要表現只是公義。......所以仁愛與公義只能用以管制其他的社會原則﹐而不能直接應用在實 際問題之上。」
 
很可惜的是,湯樸威廉並未清楚說明仁愛和公義的原則如何在現實社會中管制前述諸原則。我們或許可以評論說﹐他並未進一步論述仁愛與公義原則 的實踐問題﹐乃是因為他沒有處理社會秩序的核心因素﹐也就是「權力」的問題。
 
雖然湯樸威廉以自由﹑團契﹑服務等三大原則來談論社會秩序﹐也說明個人自由和社會關係兩者並重﹐但是他並未就個人自由與社會關係兩者中間的緊張性﹐也就是權力此一關鍵因素的作用加於探討﹐因而其建構社會秩序的理論也就缺乏實踐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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