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說的是,形式並非是我們所想像的那樣負面。崇拜既然內容不只一項,必然會牽涉到若干組織與結構。而形式並非單純外表事物,更是屬靈的真實的符 號及表徵。
上帝是個靈,可他卻道成肉身,有形有
體地來到世人中間,讓人可以與他交往。會眾以有形可見的方式來敬拜,這些形式及符號不管是單純或是繁複,都是
我們敬拜中不可少的因素。沒有任何形式和符號的崇拜是難以想像的。但我們亦須知道,表徵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媒介和途徑,引領我們去敬拜。
十字架所代表的,是耶穌所成就的救贖,跪下所代表的是我們在上帝面前的降服,舉手所代表的是我們的宣告,昂首所代表的是我們的仰望,白色的衣飾(牧師袍、詩班袍、洗禮袍……)代表的是義、聖潔,紅色代表的是基督的寶血、救贖,等等。
任何一個表徵或符號,都包括外在與內
在兩部分特質,外在的是我們可見的,而內在的特質是
不同的群體對此可見特質的解釋和定義。同樣是舉手,有些人會以為那是宣告,也有些人會以為那是信心的表示,或是立志,或是對上帝的降服,或是加強敬拜的力
度
和氣氛,如此等等,並沒有標準和一致的含意。甚至同樣是舉手,不同的手勢意味亦不同。比如手心向上意味邀請,手心向外、向前是宣告,手心向下則是祝福。通
常是牧師向會眾祝福,手心向前、向下,與此相對應的是會眾接受祝福,手心伸出並向上。
然而在一個群體中,相同的符號所表示的意義總是在一個大家都認可和接受的範圍內,不會相去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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