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是有限的
亞當、夏娃的罪,使全人類陷於罪中。因為死亡是因一人之罪而進入世界(參羅五12;創二17)。保羅所強調的是人類靈性的死亡,《創世記》第三章十九節「……從土而出的……仍要歸於塵土」指的是肉體的死亡。人犯罪後身體很可能經過一些變化,以致最終必須死亡。上帝可能以生命樹代表人之長生不死,因為在犯罪之前,人可隨意支取這供養(參創二16)。人犯罪後被逐出樂園與大自然搏鬥(參創三17),不能再吃生命樹的果子而永遠活著(參創三22),要等到新天新地,不再有死亡時,天國的子民才可再次取用生命樹的果子(參啟二十二2)。人的死亡和疾病,與罪和敗壞所帶來的後果息息相關。人必要死,基因工程不能挽救這種局面,只可能改良生活的某種素質。
二、人生的目的,乃是要榮耀上帝
人是為上帝的榮耀被他創造的(參賽四十三7)。《威斯敏斯特信條》說人生的目的是要榮耀上帝和永遠享受他。世界衛生組織(WHO)對健康的定義是︰「健康不單是指沒有疾病和殘障,還指在社交、心理和肉體上的一種全面的美滿狀況。」
在一個有罪的世界裡,這種理想是無法達到的。慈愛的造物主容許人生充滿痛苦的矛盾,只有在道成肉身的主耶穌基督為世人受死和復活一事上,才能得到解答。真正健全的人可能是擁有面對人生的力量,能藉此生榮耀上帝的人;上帝的救贖計劃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參約十七4),使人與他和好,使上帝得著榮耀。雖然解除人生痛苦是一件好事,但當人事已盡時,有些不治之症可能有更崇高的目的,例如保羅身上的刺一樣(參林後十二7)。耶穌基督沒有正面回答天生瞎眼的來由,但他強調醫治這人的目的是「要在他身上顯出上帝的作為來」(約九3)。
三、基督徒應有維持道德規律的責任
人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被造,其中一個意義是始祖犯罪以先,人是與上帝有交通的人(參創一17~30,二16,17),上帝看他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參創一31)。雖然神學上對人犯罪後,上帝的形象受到多少損害仍是意見紛紛,但聖經肯定一切世人(包括信徒及非信徒)都具有上帝形象的餘跡(參雅三9),而且是刻在他們心上(參羅二15)。人犯罪令天良被矇蔽,只有被聖靈重生的基督徒,才能在教會和社會中,發揮光和鹽的作用,執行上帝的道德規律。上帝的標準是要造福個人和社會(參申六3),這包括愛上帝和愛人(參路十27)。上帝要他的子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參彌六8)。上帝造人的時候,給人選擇的自由(參創二16); 同樣地,社會上的每個成員也應有自由來選擇生命的方向。每個人的基因資訊與他的社會地位及權利息息相關,應是個人私有財產受到文明社會的法律保障。政府應 立法肯定個人在在因資訊上所擁有的權益,和禁止以遺傳資訊作為就業和保險上的歧視工具。信徒應積極地參與提供和執行這些法案。
四、人為萬物的管家
上帝造完天地萬物才造人,吩咐他們作一切被造物的管家(參創一28)。基因革命的動力,乃是對被造物的認識和研究,志在造福人群和社會,因此基督徒不應反對基因的研究。美國人類基因組計劃的總監柯林斯是一位爽直的基督徒,他對幾年前某些教會領袖的行動表示遺憾。因有十八位基督教知名人士與非信徒傑裡米‧里 夫金一同簽署公開聲明,反對將專利權頒給經過轉基因改造過的生物。轉基因技術是人的發明,美國最高法庭已指定是屬於專利權保護的範圍。基因革命的成功,與 生物科技工業的發展,與專利權的保護和競爭性有直接的關係。科學界已普遍接受基因革命的成果,他們所需要的是應用這些成果的倫理原則。同時為保障僱主和保 險公司的投資,基因工程從業者應盡力蒐集更多數據,用以評估遺傳所致的發病率,以及其他非遺傳致病的風險,僱主和保險公司在得到當事人同意後,可取得他們 的遺傳資訊。但他們需要根據已被證實的醫療風險來作為僱用員工和決定保險費的標準,而非根據基因缺陷的潛在風險。同時政府所設立的公眾保險制度(如美國的medicare)應供給那些缺乏充足醫療保險的遺傳病患者額外的保障。轉基因的農作物製造商應保障他們產品的安全,有效地訓練用戶(農場工作者)正 確地使用這些產品。政府也應該詳細檢查這些轉基因食物對人體和生態的影響,約束製造企業對公眾衛生和環境保養負責,不隨便容許這些農作物進入食品市場。科 技是人類的發明,本身是中立的,在乎科學家如何應用。基督徒不應固步自封地攔阻科學的發展,而應踴躍參加監管這些倫理原則的制訂。
五、人的生命是上帝直接的賜予
上帝造人時,將生氣吹入人的鼻孔(參創二7)。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人的生命乃上帝直接的賜予。上帝創造了第一對夫婦,給他們生養眾多的能力,全人類的基因庫是源於亞當、夏娃的生育潛能,這也是上帝所賜予的(參創一28,二24)。 雖然基因治療可以治好某些身體細胞的缺陷,但我們不該以這種技術來改造性細胞的基因,因為除了技術上的困難之外,更重要的課題是︰人的基因庫是造物主所 賜,我們無權擅自更改。性細胞的改造會否剝奪下一代選擇自己生命方向的權利?同樣的理由也可應用在複製人的倫理問題。聖經強調「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3)。 不孕的夫婦若可用丈夫和妻子的性細胞在體外受精,再以人工方法放入妻子的子宮而成孕,這乃是上帝賜人醫學的技能,誕生上帝的產業,屬於管家的責任的一部 分。但若體外受精的胚胎幹細胞只為作研究的目的來培育,那末免冒上侵犯人權的可能性,而且有些體內發展迅速的細胞,如骨髓細胞、胎盤和胎血都可以被培養成 為有發展潛能的細胞,不一定要採用胚胎幹細胞。複製人因為是無性生殖(以成人的細胞核放入切除細胞核的卵子,放入母體子宮成孕),缺乏正常有性生殖的重組作用(精子與卵子的基因不同的組合,使子女有不同的特徵),而且會縮短複製人的壽命(例如複製羊多莉因多病早夭), 即使這些技術可以改進,複製人永遠活在沒有自我尊嚴的身份危機中,成為次等的公民!雖然絕大多數的文明社會都支持禁止複製人的方案,但主要的根據是安全問 題。基督徒需要以聖經的原則,提供以人的尊嚴為基礎的論據,防止有些沒有道德標準的科學家,在胚胎研究和複製人的企圖中侵犯人權。
六、人代表萬物與上帝和好
人類是上帝最終的創造,亞當從「地上的塵土」被造,死時也要歸於塵土(參創二7,三19)。上帝將萬物都預備好了才創造人類,因為人需要依靠萬物來維生,人像其他活物一樣,需要食物來維生。人和各活物都需要生存的空間,上帝同樣要他(它)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參創一22~28)。上帝在創造的次序中,首先造天地,最後造人類,但在救贖歷史中,首先有在基督裡新造的人,最後才有新天新地(參約三5;林後五17)。受造之物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等候在主裡身體復活,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參羅八19~21;林前十5、22~24)。作為上帝的形象,人是上帝在萬物中的代表;作為世界的形象,人在上帝面前代表萬物。因此人的墜落導致人三方面的隔離︰(一)與造物主,(二)與別人,(三)與其他受造物。使人逐一失去精神上、社交上和身體生態上的健康。在醫治的過程中,人需要靠著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與人、與物和好,否則人是無法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得到完全的醫治(參腓二15,三12~15)。基因革命只能改進人的物質生活;人最終的歸宿,是身、心、靈的整體救贖。
七、主耶穌基督是人類惟一的盼望
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道成肉身的耶穌將上帝表明出來(參約一18),萬有「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西一15、16)。基督是首先的,他在一切被造物以先,萬有都靠他而立(參西一17)。上帝「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西一19)。基督是上帝完美的形象,他是萬物的中保,是人與上帝中間的橋樑,也是掌管和托住萬有的主宰。新的創造從基督而來(參林後五17)。信徒藉著信心與主同死同復活(參加二20;羅六8),所以基督是人傚法的對象。人蒙上帝稱義,而且他要「將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復活)的身體相似」(腓三21)。在主再來的國度裡,復活的主與信徒一同作王(參太二十八18;啟二十6)。主再來時,人的身體復活才是萬物得贖的日子,人不能在基督以外尋找徹底解脫人類的痛苦和征服大自然的途徑,因為天地的主宰是主耶穌基督,而非地上的政權或科技。在新天新地中不再有死亡和疼痛(參啟二十一4)。
基因革命會在二十一世紀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不少的基督徒已投身在基因革命的前線,如美國人類基因組計劃總監柯林斯(雖然他對人類來源的解釋偏於上帝導進化倫的立場)。正如馳名於世的護教大師路易斯在人文主義充斥的學術論壇為主作中流砥柱那樣,相信我們也可以面對基因革命所帶來的挑戰,作出以基督徒立場為出發點的一些正面回應。我們也應求上帝智慧和力量,一同在生物科技的衝擊下,作出明智的選擇和貢獻。
三、基督徒應有維持道德規律的責任
人是按著上帝的形象被造,其中一個意義是始祖犯罪以先,人是與上帝有交通的人(參創一17~30,二16,17),上帝看他所造的一切都甚好(參創一31)。雖然神學上對人犯罪後,上帝的形象受到多少損害仍是意見紛紛,但聖經肯定一切世人(包括信徒及非信徒)都具有上帝形象的餘跡(參雅三9),而且是刻在他們心上(參羅二15)。人犯罪令天良被矇蔽,只有被聖靈重生的基督徒,才能在教會和社會中,發揮光和鹽的作用,執行上帝的道德規律。上帝的標準是要造福個人和社會(參申六3),這包括愛上帝和愛人(參路十27)。上帝要他的子民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參彌六8)。上帝造人的時候,給人選擇的自由(參創二16); 同樣地,社會上的每個成員也應有自由來選擇生命的方向。每個人的基因資訊與他的社會地位及權利息息相關,應是個人私有財產受到文明社會的法律保障。政府應 立法肯定個人在在因資訊上所擁有的權益,和禁止以遺傳資訊作為就業和保險上的歧視工具。信徒應積極地參與提供和執行這些法案。
四、人為萬物的管家
上帝造完天地萬物才造人,吩咐他們作一切被造物的管家(參創一28)。基因革命的動力,乃是對被造物的認識和研究,志在造福人群和社會,因此基督徒不應反對基因的研究。美國人類基因組計劃的總監柯林斯是一位爽直的基督徒,他對幾年前某些教會領袖的行動表示遺憾。因有十八位基督教知名人士與非信徒傑裡米‧里 夫金一同簽署公開聲明,反對將專利權頒給經過轉基因改造過的生物。轉基因技術是人的發明,美國最高法庭已指定是屬於專利權保護的範圍。基因革命的成功,與 生物科技工業的發展,與專利權的保護和競爭性有直接的關係。科學界已普遍接受基因革命的成果,他們所需要的是應用這些成果的倫理原則。同時為保障僱主和保 險公司的投資,基因工程從業者應盡力蒐集更多數據,用以評估遺傳所致的發病率,以及其他非遺傳致病的風險,僱主和保險公司在得到當事人同意後,可取得他們 的遺傳資訊。但他們需要根據已被證實的醫療風險來作為僱用員工和決定保險費的標準,而非根據基因缺陷的潛在風險。同時政府所設立的公眾保險制度(如美國的medicare)應供給那些缺乏充足醫療保險的遺傳病患者額外的保障。轉基因的農作物製造商應保障他們產品的安全,有效地訓練用戶(農場工作者)正 確地使用這些產品。政府也應該詳細檢查這些轉基因食物對人體和生態的影響,約束製造企業對公眾衛生和環境保養負責,不隨便容許這些農作物進入食品市場。科 技是人類的發明,本身是中立的,在乎科學家如何應用。基督徒不應固步自封地攔阻科學的發展,而應踴躍參加監管這些倫理原則的制訂。
五、人的生命是上帝直接的賜予
上帝造人時,將生氣吹入人的鼻孔(參創二7)。這節經文告訴我們,人的生命乃上帝直接的賜予。上帝創造了第一對夫婦,給他們生養眾多的能力,全人類的基因庫是源於亞當、夏娃的生育潛能,這也是上帝所賜予的(參創一28,二24)。 雖然基因治療可以治好某些身體細胞的缺陷,但我們不該以這種技術來改造性細胞的基因,因為除了技術上的困難之外,更重要的課題是︰人的基因庫是造物主所 賜,我們無權擅自更改。性細胞的改造會否剝奪下一代選擇自己生命方向的權利?同樣的理由也可應用在複製人的倫理問題。聖經強調「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詩一二七3)。 不孕的夫婦若可用丈夫和妻子的性細胞在體外受精,再以人工方法放入妻子的子宮而成孕,這乃是上帝賜人醫學的技能,誕生上帝的產業,屬於管家的責任的一部 分。但若體外受精的胚胎幹細胞只為作研究的目的來培育,那末免冒上侵犯人權的可能性,而且有些體內發展迅速的細胞,如骨髓細胞、胎盤和胎血都可以被培養成 為有發展潛能的細胞,不一定要採用胚胎幹細胞。複製人因為是無性生殖(以成人的細胞核放入切除細胞核的卵子,放入母體子宮成孕),缺乏正常有性生殖的重組作用(精子與卵子的基因不同的組合,使子女有不同的特徵),而且會縮短複製人的壽命(例如複製羊多莉因多病早夭), 即使這些技術可以改進,複製人永遠活在沒有自我尊嚴的身份危機中,成為次等的公民!雖然絕大多數的文明社會都支持禁止複製人的方案,但主要的根據是安全問 題。基督徒需要以聖經的原則,提供以人的尊嚴為基礎的論據,防止有些沒有道德標準的科學家,在胚胎研究和複製人的企圖中侵犯人權。
六、人代表萬物與上帝和好
人類是上帝最終的創造,亞當從「地上的塵土」被造,死時也要歸於塵土(參創二7,三19)。上帝將萬物都預備好了才創造人類,因為人需要依靠萬物來維生,人像其他活物一樣,需要食物來維生。人和各活物都需要生存的空間,上帝同樣要他(它)們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參創一22~28)。上帝在創造的次序中,首先造天地,最後造人類,但在救贖歷史中,首先有在基督裡新造的人,最後才有新天新地(參約三5;林後五17)。受造之物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等候在主裡身體復活,得享上帝兒女自由的榮耀(參羅八19~21;林前十5、22~24)。作為上帝的形象,人是上帝在萬物中的代表;作為世界的形象,人在上帝面前代表萬物。因此人的墜落導致人三方面的隔離︰(一)與造物主,(二)與別人,(三)與其他受造物。使人逐一失去精神上、社交上和身體生態上的健康。在醫治的過程中,人需要靠著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與人、與物和好,否則人是無法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得到完全的醫治(參腓二15,三12~15)。基因革命只能改進人的物質生活;人最終的歸宿,是身、心、靈的整體救贖。
七、主耶穌基督是人類惟一的盼望
沒有人見過上帝,只有道成肉身的耶穌將上帝表明出來(參約一18),萬有「一概都是藉著他造的,又是為他造的」(西一15、16)。基督是首先的,他在一切被造物以先,萬有都靠他而立(參西一17)。上帝「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西一19)。基督是上帝完美的形象,他是萬物的中保,是人與上帝中間的橋樑,也是掌管和托住萬有的主宰。新的創造從基督而來(參林後五17)。信徒藉著信心與主同死同復活(參加二20;羅六8),所以基督是人傚法的對象。人蒙上帝稱義,而且他要「將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復活)的身體相似」(腓三21)。在主再來的國度裡,復活的主與信徒一同作王(參太二十八18;啟二十6)。主再來時,人的身體復活才是萬物得贖的日子,人不能在基督以外尋找徹底解脫人類的痛苦和征服大自然的途徑,因為天地的主宰是主耶穌基督,而非地上的政權或科技。在新天新地中不再有死亡和疼痛(參啟二十一4)。
基因革命會在二十一世紀中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不少的基督徒已投身在基因革命的前線,如美國人類基因組計劃總監柯林斯(雖然他對人類來源的解釋偏於上帝導進化倫的立場)。正如馳名於世的護教大師路易斯在人文主義充斥的學術論壇為主作中流砥柱那樣,相信我們也可以面對基因革命所帶來的挑戰,作出以基督徒立場為出發點的一些正面回應。我們也應求上帝智慧和力量,一同在生物科技的衝擊下,作出明智的選擇和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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