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聖徒(路一 70;徒三21;弗三 5;彼後一21;啟十八20,廿二6),受命奉差遣,並主所潔淨去傳道的人(賽六6~13)。
以弗所書四9~10教導,講道這項特殊的聖工,是由聖靈把這 些恩賜賜給教會裡的一些聖徒。這些身份不同的工人,如使徒、先知、傳福音、牧師和教師,都是蒙召來作傳道工作的。
「傳道人」的責任是什麼?
首先,傳道人應認識他是傳上帝的話,而不是他自己的話,傳道人只是信差,而不是創作者(徒十五 35);他只是一個撒種者,而不是源頭(太十三3、19);他只是報信息者,而非權威(徒廿八31);他只是工人,而不是主人(西一25);他只是屬靈食物之服事者,而非製作人(約廿一15、17)。
以上的比喻都強調信息是「被賦與的」,傳道人只是領受上帝所託付的。傳道人是在上帝權柄下的僕人,乃是要傳達上帝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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