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應講上帝的話,也是「惟獨聖經、獨尊聖經」( Scriptura sola and Scriptura tota)(提前四13;提後四2)。上帝的話,是傳道人受委託所傳的題目,傳上帝的話是上帝的命令。因此我們不只要謹守純正的話語(提後一13),並要按正意 分解真理的道(提後二15),要牢牢地守著(提後一14),且要傳揚。保羅在歌羅西書一25簡明地說:「我照上帝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 上帝的道理傳得全備。」摩根說:「講道是宣揚上帝的道,及上帝所啟示的真理。」
那麼什麼是「道」?「道」的希臘原文為: roros (Logos),在新約中有很多不同的翻譯:如「話」、「言」、「道」、「事」、「書」、「風聲」、「意思」、「關係」、「規條」等。
「道」 字在新約中,幾乎是基督教信息的同義字。「道」就是上帝的真理,而這「道」又是上帝的話,是上帝所給與的道,是基督所賜與的道;也是有關上帝、有關基督的道。基督 教的信息「道」是來自上帝的,不是人發明的,乃是上帝的恩賜;這關於上帝的消息,是人自己不能發現的。所以「道」主要是代表上帝的話,上帝自己的啟示,與上帝的信息。 傳道人要傳講的,不是人間的理論、學說,而是上帝給世人的宣告和昭示,這是上帝對傳道人的吩咐。「道」的功能異常特別,它有下列幾項功能:
a.審判(約十二48)。
b.潔淨(約十五3;提前四5)。
c.信仰的來源(徒四4)。
d.重生的根本(彼前一23)。
使徒行傳是使徒們傳道的記錄,保羅在使徒行傳中,稱這「道」為「救世之道」(徒十三 26)。並且使徒們也用不同的名稱稱呼「道」,強調「道」所帶給世人 的功效。在使徒行傳中使徒們稱「道」為「生命的道」(二28,五20)、「上帝的道」( 四31,六7,十一1,十二24,十三5、7,十三44、46,十七13,十八11)、「活潑的聖言」(七38)、「上帝國的福音」(八12,廿24)、 「和平的福音」(十36)、「主的道」(十三12、49,十六32,十九10、20)、「救世的道」(十三26)、「赦罪的道」(十三37)、「嗯道」 (十四3)、「耶穌與復活的道」(十七18)、「嗯惠的道」(廿32)、「上帝國的道」(廿25,廿八23)、「基督耶穌的道」(廿四24)、「光明的道」 (廿六23)等。這一切的名稱,分別說明了「上帝的道」著實有不同的功用。除使徒行傳外,在新約其他書卷中,「道」亦被稱為:「真理之道」(約十七7;弗一 13;雅一8)、「生命之道」(腓二16)、「仁義之道(來五13)、「和好之道」(林後五19)、「十字架之道」(林前一18)等。這些均顯示這「道」 的豐富及重要。
總之,這「道」能帶給選民得救的信心,使在真理上建造,及在敬虔生活上得著力量與鼓勵(多一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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