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晚餐, 「他們喫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喫,這是我的身體;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聖經馬太福音 26 章 26-29 節)
耶穌以一個王的身份被眾人迎接入城,站在榮耀的最頂點。就在歡樂的晚宴時,猶太悄悄離去,出賣耶穌。接著就是審判、被釘十字架。門徒四散,躲得躲、逃的逃。聖經說「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大人,門都關了。」
「受難日」的崇拜就是紀念耶穌的「死」。通常這天,信徒身著深色服裝、言容肅穆。教會崇拜時,會朗讀「受苦僕人」經文,來說明他本該不死,他實是為我們眾人而死。每個信徒聽到下面這段經文,莫不掉淚!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辛偣,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之地被翦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以賽亞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