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6日 星期六

人 生 的 至 寶

 

讓我們來探討一下,到底人生的至寶是甚麼?是財富、健康、學業、事業、婚姻或子女?到底甚麼才是人生真正的至寶?一般人的看法如何?你的看法又如何呢?


財 富

很多人認為他們一生辛苦挨苦,為的就是想多賺些錢,如果我們能賺到很多錢,那不是很寶貴嗎?一般人都說有錢能使鬼推磨,金錢是萬能的,尤其現今這個時代,甚麼都講錢,有錢可走遍天下,沒錢則寸步難行,因此錢是很重要的。

不 錯,每個人努力地工作,就是為著賺錢,但錢不一定是「至寶」,錢有它的限制。比如說你可以用錢買到很多的補品,卻買不到健康;你可以用錢買下華麗的屋子, 卻買不到幸福的家庭;你可以用錢買舒適美觀的床榻,卻買不到良好的睡眠;你可以用錢買很多書,卻是買不到學問。不錯,我們可以用錢做很多事,包括做善事 等,但當你死時卻也帶不走它。如果你單單只是有錢,你的人生是很空虛的。

你 可以擁有很多錢,買很的多東西,卻買不到心靈的滿足。當一個人沒有錢時,會認為只要有五十元就很滿意了。但當他有了五十元之後,就會盼望有五百元、五千 元,甚至五萬元或更多,這就是為甚麼越有錢的人越不能滿足。窮人只要三餐能溫飽就很開心了,但有錢的人天天山珍海味還覺得空虛。所以你要明白﹕錢不但有很 多的限制,它不能滿足我們的心,反而會危害我們—有很多人為了賺取更多的錢鋌而走險,想發橫財而沉迷於賭博,結果十賭九輸,最後搞到傾家蕩產,甚至把命也 賠上了。綜觀上述所說的,我們可以肯定﹕錢是很有用,但卻不能成為人生的至寶。


健 康

有 人說﹕如果我有大把錢財,卻沒有健康的體魄,又有甚麼用呢?所以健康才是人生的至寶。假如我永遠康健人生該有多好!但我們要知道,健康的身體是不能永恆 的,當你年輕時,可以擁有健康的體魄;可是肉體是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衰殘的,到了一定的年紀,那時就會眼睛昏花,牙齒鬆脫,手腳顫抖無力,記憶力衰退,美 容消失,人生的樂趣也漸漸失去;以往的愛好,如今也提不起勁。

不錯,健康是很重要的,但如果你把健康當作人生的至寶,你遲早也失去它,那豈不是很難過傷心嗎?人生豈不是一點盼望都沒有了?難怪許多人一到了年老多病時,常哀嘆為何不能早日脫離這個苦海。這樣看來,健康又怎能當成是至寶呢?


學 業

在五十年代,由於受教育的機會不多,人們總認為小學能畢業是非常了不起的事,特別在小市鎮或鄉村,他們甚至會為兒女們的小六畢業大事慶祝。後來教育逐漸普及化,就認為要中學畢業才算學有所成;接著是高中畢業生走路威風。現在呢?大學畢業生滿街都是,也不過爾爾。


事 業

既 然財富、健康與學業都不是至寶,或許有些人會認為事業才是我們的至寶。你看那些事業有成的人多麼威風呀!他有汽車、洋房、產業,龐大的生意甚至發展到海 外,真是有意義。對!我們每個人都盼望自己有事業的成就,否則就會感嘆一事無成,不能光宗耀祖,對不起先輩。可是,讓我們來看看,在這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 真正的在事業上有所成就?經濟較拮據的人認為能擺個小攤子就是事業有成就,但那些有錢人即使擁有三間大公司也覺得不過如此。其實事業只是人生的一種責任, 我們靠它賺錢生活讓家。有本事、能力的人就做大生意、當大老板;沒甚麼本事或本錢的人就做小生意、當小職員,日子還是一樣過得很好。

你 也不用羨慕那些有成就的人,雖然他們的生意越做越大,每日衣著光鮮,出入以車代步,在餐廳酒樓談生意簽合約,但他們背後有許多煩惱是我們看不到的。我們這 些領薪的職員,只要每天準時上下班,做好份內的事,之後所有時間都是我自己的了!但他們當老板的,除了要籌足職員的薪金,還要擔心資金是否充足、合約能否 簽成,又怕生意被拖垮了、虧本了‧‧‧等等,真是想睡一個好覺都難!

如果說這個是至寶,那麼至寶就是煩惱了—至寶越多,煩惱也越多!


婚 姻

還 未成家的人會認為婚姻是人生的至寶,想到能和心愛的人結婚,那該多開心啊!但是如果你問那些已婚人士,個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婚姻是是人生的至寶呢?不 錯,婚姻會帶給人快樂,卻也帶給人頭疼和煩惱,更帶給人許多的責任。當然世上有很多幸福的婚姻,可是也有很多婚姻是不幸福的。


子 女

俗語說﹕「有子萬事足」,很多人以有孩子為滿足,沒有孩子的家庭就盼望有個孩子,但是若有了個頑皮、不聽話的小孩,你就得頭疼了。

當 然,如果家女有乖巧、可愛的孩子是很喜樂的,加上他們懂事、尊敬長輩、讀書又不用你操心,那就更好了!但也有很多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學壞了,成了阿飛流 氓,讓我們心痛、失望。或者他們成家立業後不願與父母同住或不肯奉養年老的父母了,否則,政府最近又何必成立新條例—規定子女要奉養父母。條例雖好,但實 行起來總是尷尬!因為不是出於甘心的奉養,又有甚麼幸福可言呢?所以有子真的萬事足嗎?可以當成真正的至寶嗎?

上面所說的六種,可以說是人生的需要,卻不能成為人生的至寶。這麼說來,人生豈不是沒有至寶嗎?有!讓我們聽聽使徒保羅怎樣說。


耶 穌 基 督

保羅在腓立比書三﹕7-8 說﹕「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看作有損的。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耶穌基督為至寶。我為祂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

這段經文給我們一個清楚的印象,就是保羅以前一直在尋找人生的至寶,甚至以為已經得到了,結果都不是。很多時候我們也像保羅一樣,以為學問、金錢、事業、婚姻、健康或子女是至寶。未得著時,以得著為滿足;但當得著了,也覺得不過如此。

我 認識一個朋友,在他未環遊世界之前,就以此作為他的夢想和願望,認為若能達成願望就死而無憾了!結果他不但做到了,甚至達三次之多。第一次他覺得很好,但 不算滿足,以為第二次會更滿足。誰知不然,反而減少了許多新鮮感;第三次更糟,更成了他的厭倦。人生就是這樣,當東西未到手之時就嚮往、追求;到手後就覺 得不過如此。

保羅就是這樣,當錯極力追求各樣東西,也追求到了。結果他說﹕他先前以為對他有益的,現在這種東西就不再成為他的至寶了。

接著,保羅說,他現在得到了一樣東西真是至寶,為了要得著這東西,他甚麼都可以放下,將萬事當作有損、當作糞土,可見他所得到的真是至寶。

我們都跟保羅一樣,有這樣的心理—當你得到某種東西覺得很寶貴的時候,就會覺得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跟它相比,且都是糞土,可以被放下,可見這東西一定是非常寶貴。

保 羅究竟得到甚麼東西讓他覺得如此寶貴呢?他說﹕他得著耶穌基督。他以認識耶穌基督為至寶,為著得著他,可將萬事看作糞土。從這裏可以看出保羅把這東西真的 看為很重要。為甚麼保羅會將主耶穌當成至寶呢?難道主耶穌真的那麼寶貴嗎?如果得著主耶穌真的能那麼滿足嗎?我們如果得著耶穌基督,真的會將萬事當成糞土 嗎?我相信這不單是保羅的經驗,也是所有信耶穌的人的經驗。


一) 因 為 主 的 愛 我 們 可 得 拯 救

主 耶穌愛世人,包括所有的罪人。我們知道愛是很寶貴的,當人間充滿愛時,人生真是有意義。愛有很多種,如﹕父母的愛、夫妻的愛、手足的愛及朋友的愛等,它們 都讓我們覺得很寶貴,但這些愛都是有限制的。因為人的愛是狹窄的,只能愛很少的人。父母的愛很偉大,但只限於自己的子女;如果你插入他們的家中生活,他們 也會給你愛,但這愛絕對比不上他們給予自己子女的愛。夫妻的愛也只局限於伴侶之間,你只能羨慕他們的幸福家庭卻無權同享。朋友之間的愛更是如此,我們只愛 那些可愛的或對我們好的,卻不能愛那曾得罪我們的,這些嚴格來說都屬自私狹窄的愛。

但是聖經告訴我們,主愛我們,祂愛世上所有的人,只要你接受祂,就可以享受祂的愛。而且祂的愛有實制的行動,就是﹕祂愛我們愛到為我們釘十字架,為我們的罪而死。世界上人的愛無論多大,都沒有一個會因愛你願為你而死。

我認識一位太太,她的兩個兒子因為販毒而雙雙被捕,最後被法官判死罪。她用盡各種方法,祈望能洗脫或減輕她兒子的罪名,結果都不成功。像這麼的一位好母親,她在法庭上也不會向法官說﹕我願為兒子而死!

但是主耶穌為了愛我們,甚至為我們死,為甚麼祂要這樣作.原來祂愛我們,要拯救我們。祂知道全世界的人都犯了罪。羅馬書六﹕23 說﹕「罪的工價乃是死」。主耶穌願意為我們死,替我們還清罪的工價。各位朋友,請問在你人生中有沒有遇到一個人這麼愛你?為要救你而願為你死呢?難怪保羅說他以認識基督為至寶,因為他知道主耶穌為拯救他而付出生命的代價。


二) 相 信 主 耶 穌 的 人 能 得 永 生

我們知道人除了身體之外,還有靈魂。當我們的身體死了的那一剎那,靈魂就要離開我們的身體。它要歸向何處?它的歸宿在那裏呢?這是個很嚴肅的問題,也是我們都要面對的問題。正如你一乘搭計程車就必須讓司機曉得你要往何處去,而絕不可能叫司機漫無目的的兜圈子。

聖經告訴我們一個事實﹕「世人都犯了罪,而罪的工價乃是死」(羅六﹕23)這個死不單是指肉體的死,也是指靈魂永遠與神隔開,還要下到地獄去受刑罰。聖經又告訴我們另一個事實﹕我們的靈魂可以不死。因為一個信耶穌基督的人,主耶穌已經賜給他永生。當我們離開世界時,就可以回到天家,靈魂就有了歸宿。

大家想想看,世界上有那一個人能給你這麼大的應許—能拯救你,讓你回天家呢?除了主耶穌基督之外,天地人間沒有另一個人可以做到這一點。所以保羅說﹕主耶穌為至寶,因為當我們得著主耶穌,就可以得著永生,我們的靈魂就得救了。


三) 藉 著 主 的 復 活 我 們 可 以 勝 過 罪

主 耶穌基督不但為我們死,三天之後祂從死裏復活,所以祂是一位復活的主。換言之,我們所相信的是一位復活的主。聖經告訴我們,我們一相信主耶穌基督,祂就住 在我們心中,永遠與我們同住。因為有主的同在,祂給我們有屬靈的力量,可以過聖潔的生活,勝過罪惡,生命產生巨大的改變,「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一個新 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耶穌基督才是人生真正的至寶,你能不要祂嗎?


2023年4月23日 星期日

神學教師的培訓

 

        以教義為內容的查經、主日學和訓練講座是最直接教導神學專題的工作,而這些工作在教會中大都由平信徒負責作教師或組長。要作一個有效的神學教師,必須先明白教師需要具備的條件:

  1. 屬靈品格

        要作一個教師(不論教那一方面的內容),最基本的條件當然是要對教學有認真的態度,願意花時間備課,用心思盡量把每一課設計得有條有理,就學員的學習過程安排最容易吸收的學習方法,採用最有效的教導方式。作個神學教師也必須對學習神學有一個認真的態度,立定心志追求準確純正的神學思想。

        另一方面,作神學教師要有成熟的屬靈生命,因為他們所教導的是關乎信徒的信仰內容,及至生活行為的準則,若教師不能活出其所教導的,學員很快就會對所學的失去信心。不單如此,神學教導往往牽涉一些爭論性的問題,作教師者必須要有成熟的靈命才能藉著親身的榜樣使人信服,才能有智慧地處理不同的觀點。

  2. 教導技能

        只有認真的態度和成熟的靈命還不足夠,要作有效的神學教師,還需具備一些教導神學專題的技能(感謝主!這些技能是可以被栽培訓練出來的)。

        第一,教神學要有理解的能力。有些神學專題的內容的確相當抽象,作教師的需要自己先能消化吸收其中內涵,然後再以深入淺出的方法幫助學員明白。更重要的,是要叫學員看見每一教義與他們實際生活的關係。

        第二、教神學必須要有組織的能力。神學思想是一種很有系統的思考方式,教師要對他所教的內容,在腦子裏有一很清楚的架構,知道各課題在整個架構中的位置和與其他課題之間的關係,並能分析各教義的關鍵重點,才能幫助學員對各個教義有清楚的瞭解,並且可解答學員心中所存的各種疑問。例如在教救恩論時,教師要明白加爾文派與亞米紐斯派的分岐關鍵在於前者高舉上帝的主權,而後者則強調人的自由,這樣就能幫助學員瞭解為何有兩派的產生和兩者各具的強處與弱點。

        第三、教神學必須要有關連的能力。所有理論都必有其實用的價值,教師要對神學觀念與實際生活之間的關係有敏銳的覺察能力,在教學時不單可常常舉出具體實例作應用,並可以聖經的真理來分辨各論題看法的是與非。

  3. 神學知識

        作一個有效的神學教師,要不斷在神學知識上裝備自己。當然、教會中的神學專題教師並不是要成為「神學家」才可以在教會裏教神學,但教師仍需要對系統神學有一全面的基本認識,也就是上節所提的「架構」。這方面,教師可閱讀一些有關基督教教義概要的書籍(如:殷保羅著的慕迪神學手冊和 C. C. Ryrie: Basic Theology)

        除了對神學有概要的認識外,作神學教師也要對一些重要的神學專題(如:解釋聖經的原則、基督的神性、靈恩的問題、救恩預定論、對末世預言的解釋等)有較深入的探討,因為這些不單是很多信徒心存疑問的題目,而且直接影響一個人對其他教義的詮釋出發點和執著立場。神學教師需要在這些問題上作較詳細的思考研究,否則會在課堂上對學員所發的問題感覺難以應付。教師應把握機會參加一些神學訓練講座,或到附近一些信仰純正的神學院修讀一些課程,並多讀一些討論教義的書籍。

何為改變生命教育

     我們看到了一條新路的雛形,即貧困地區改變生命的教育之路。什麼是貧困地區改變生命的教育呢?

    貧困地區改變生命的教育,是一個“新的思想、新的角度”,一個對貧困地區有“真正意義上的”幫助;是一種既要扶助貧困孩童生活,又能清清楚楚地與對方分享上帝的愛的教育;是一種學習以基督的心去愛那些在貧困的惡性循環中掙扎的孩子,使他們因失去父母或因貧困殘疾而傷痛的心,能被基督的愛所安撫的教育;是一種讓人看到基督對人的價值,讓對方深深体會到基督的愛,從而改變人生觀和世界觀的教育。

    這種教育,雖和其它現行的教育有相同的地方,但卻又有獨特之處。它既不是主日學、查經班,也不是教會學校、神學院,更不是現行的無神論應試教育。它是適合在國內貧困地區發展的、能夠開啟孩子心靈的一種教育,可以使受助者看到基督對人的價值和尊嚴的肯定,明白上帝所賜給他們的能力和特長,學習獨立思考能力和生活技能,進而改善生活水平(此即“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的教育)。

    在廣西貧困山區壯族村落當過老師的德國人盧安克,就說過這樣的話:“如果僅僅靠教育手段,是改變不了人的。我改變他們的方式是跟他們一起生活。我要給他們看到,在一樣的環境中,我能做到不同。他們可能從沒想到,一個人還可以做跟環境不同的事情。他們看到了,就會想,為什麼他能做到,而我做不到?”

    我們相信,到貧困地區做鹽做光的弟兄姊妹,可以通過跟當地人一起生活,來改變當地人的生活方式,並通過改變生命的教育,使在貧困惡性循環中掙扎的孩子以及他們的家人,有機會認識主,得到新的生命。因此,我們應當大力支持宣道、傳道、志願支教到貧困地區做鹽做光的主內弟兄姊妹及其家庭。

    通過改變生命的教育,受助人的生活不再一樣。軟弱時,他知道誰是他的力量,孤獨時,誰是他的伴侶,苦難時,誰是他的磐石。人生有了喜樂與平安,也充滿了上帝的愛﹗

    這種教育,還應是和諧的多元化教育,它包括支教、助教、助學、建校、圖書室等等,還與當地教會,與長、短宣教連接。支教者既捐贈學費、生活費、衣物、書本、聖經等物品,也做探訪工作,宣講福音的信息,証道等,在當地與受助人同吃同住。

    我們基督教團体所擁有的,正是其它民間扶貧機構所沒有的,那就是遍及全國各地的教會和主內肢体,以及散佈在世界各地的教會、團契。如果我們能如《約拿的家》網站討論中所提到的,“招募、差遣願意的弟兄姊妹或家庭,到捐助的學校去做老師”,那麼顯然,“這樣果效更大。這樣長期建立起關係,用生命影響/改變生命 才成為可能。”

 

2023年4月11日 星期二

復活鐵證

 

  復活節不是一種安慰,而是一個挑戰。復活的信息若不是歷史上最偉大的事情,就是一個大騙局。初期教會似乎已經有這兩種不同的看法。在一方面,有一小撮人熱烈地宣揚這一個改變他們生命的神蹟,因而把整個世界倒轉過來,另一方面,有人將整件復活的事情極力斥為無稽之談。今天,我們很不容易把問題看得清楚,因為現今的時代是認為甚麼都是無所謂的,而且懷疑一切狂熱的信仰。大多數人根本沒有興趣去反對復活節的信息,他們的態度是可有可無,對他們來說,復活不過是一個美麗的故事,很有屬靈意義,既然如此,管它是不是真有其事的!

  【蓄意的虛構】

    最激進的一個理論,就是把整件復活的事情指為蓄意的虛構。我們很難找到一個明智的批評者會持此種論調,但與此相反的證據倒是極之充分。首先,試想一下這些見證人的數目,保羅告訴我們,五百位最早的見證人在主後五十六年時大部分仍然活著。我們還得記著,早期記錄傳開去是經過初期教會一致同意的。

    另外,試想想那些見證人的人格。他們不但為世界帶來前所未有最崇高的道德和倫理的教訓,而且他們還力行這些教訓,這是連反對他們的人也不能否認的。再想一想這些人因這個所謂「虛構」的經歷而帶來的改變。一個蓄意捏造的謊言,難道可以把一群懦夫變成英雄,並且啟發他們過一種犧牲、往往要以身殉道的人生?心理學家豈不是說,沒有別的比使良心受責的謊言更能使人變得懦弱?這一班串謀說謊的人,當他們醒過來之後和在忍受痛苦的時候,為甚麼竟沒有一人把事情的真相透露?

  【復活是傳說】

    另外一些人,則用一個比較好聽的說法,把復活的記載當作「傳說」。這同樣是沒有可能的。我們已知道那些著作面世的年代甚早,根本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讓傳說滋生。由原來的目擊證人記錄下來的「傳說」與蓄意的虛構沒有分別。要反對這種理論,除了上述的理由外,復活的故事本身內在的證據,也強有力的與這理論牴觸。喜歡散布傳說的人,總難免講說這一類的情節,例如復活的情景、基督向祂的仇敵顯現,使他們羞愧,但這些情節在復活的故事中獨付闕如,也沒有人嘗試講述一下基督向雅各及其他人顯現的經過。

    而且,第一次的顯現,竟然是向在教會中沒有甚麼地位的抹大拉的馬利亞,這是甚麼樣的「傳說」呢!這一位主難道不應該讓彼得,或祂所愛的約翰,或祂自己的母親馬利亞獲得這份殊榮嗎?

    另外,有誰讀到在那往以馬忤斯的路上所發生的事情,或主向抹大拉馬利亞的顯現,或彼得和約翰走去墳墓的故事,而不會清楚的看出這些根本不是傳說呢?

  這些記錄都是太嚴肅而拘謹,其細節實在太真實了。這兩個理論都在空墳墓的事實面前,瓦解無存。

2023年4月4日 星期二

崇拜作為神學事件

 

    基督徒必須要正確認識主日崇拜的所是、所由、所向。我們不是為了親近上帝而參加崇拜——彷彿我們只做週末的業餘信徒,一週其餘六日向上帝請了假,或是上帝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消失了。我們也不是要把握崇拜的時間去學習聖經的教導——彷彿我們平時完全沒有自己去閱讀聖經、尋求上帝的話語,單靠每週一次廿多分鐘的餵養來維持屬靈生命。基督徒參加主日崇拜,唯一的目的只是要一同敬拜主。雖說,基督徒整個全人生命都可以是一種敬拜、或奉獻/事奉(羅十二 1-2),卻不能夠將個人日常生活的一切作息都視為等同崇拜;況且,崇拜禮序更是一種具有特定形式、傳統、儀軌,以共同的上帝子民身分進行的集體敬拜,是在教會以外的世界不能發生的。「禮拜」(leitourgia)原文的字面意思,就是由百姓自己代表自己而舉行,公開、公共的事奉。

 

    而敬拜就是本身的目的,不是達到其它目標的手段,敬拜不為其它,單單為了頌讚、感恩、榮耀三一上帝。敬拜由始至終就是事奉上帝,它不需要以其它的功能或效益來證成;敬拜一旦變成工具性的,為其它目的而服務、或者為參加崇拜的人而服務,它就完全墮落變質。假使,我們將崇拜的用途,視為滿足自己的手段、工具——讓自己變得更快樂自信、更身心康泰,或者使自己成為更好的人,更有用的公民、更有道德的人,更稱職的夫妻、父母、子女——我們就將敬拜貶損為以人為本的心靈治療、自我實現。

 

    敬拜是無用的!從實惠功利的角度出發,敬拜不能替我們在上帝眼中「加分」,令上帝對我們改觀(或愛我們更多),因為祂本來就當得敬拜;相反,敬拜提醒我們,自己終究是無助的罪人,不能靠自己在上帝面前成為祂所喜悅的人。在世人眼中,基督徒的主日崇拜更加完全是浪費時間,因為我們的聚會沒有為社會帶來絲毫好處、成就任何變革。甚至,連我們基督徒自己也不見得很享受崇拜,可以從中獲得心靈的滿足,反而經常被那些走調的詩歌、冗長的公禱、離題的講道,悶昏、氣殺。不過,敬拜雖然「浪費」時間,卻是一種「君王式」的時間浪費,因為天地的主與我們同在:敬拜將我們從忙碌的日常時間當中抽離,投進上帝國度的永恆心意裡面,浸染在祂的榮光中。就好像君主御駕親臨,所有城中百姓都放下手上的粗活,出城恭敬迎迓(比較帖前四 15-17)。而這位宇宙的大君王,不是要來按我們的時間表、用我們期待的方式,解決我們一切的困難,而是要救我們脫離自我中心的執著。所以,敬拜這種基督徒「浪費」時間的方式,實際上反而是善用時間、把握時機(參弗五 16):我們既不要對時間過分認真,被沒完沒了的任務和職責充斥佔據;也不要輕忽時間,只管活在當下,而忘記未來仍然是開放的,在聖靈裡面的新可能性尚待慢慢湧現。正因為敬拜耗時,所以我們就知道教會是被賦予時間的;時間是上主給我們的禮物,而我們要學習承受時間,曉得上主所賜的時間總夠我們用。又因為道成肉身的緣故,我們在世的時間就被「祝聖」,上帝的道在此世的時間裡與我們同在。更因為,在基督裡天地萬有都要同歸於一,所有屬乎復活主的人,目前就開始經歷到時間的豐盈完滿。崇拜的整個程序都在誘導我們進入一種正當合宜地看待自己作為時間性存有的取態,願意安頓/寄託於上帝的榮耀和信實當中。

 

    於是,崇拜過程中,或在讚美過後、或在悔罪之前,那些片刻暫時的集體靜默,可說是「最純正的」敬拜、最單純的祈禱:會眾合一於仰望、等候上主,不求任何別的益處,拋棄要有所成就的企圖心。在上主面前只管「站住/佇立」、甚麼也不做,正好表徵出基督徒在神聖相遇中應有的生命狀況——敬畏;以及,教會在上帝故事當中的位置和本分——我們不是主角,上主自會成就一切,我們不必做甚麼,世界的命運不是取決於我們。世人徒然逕自忙亂)就猶如活在地獄,主懷安歇才是天堂;然而,世界的結局雖然完全掌握在上主手上,但祂與教會和世界之間尚有未了之事。於是,崇拜中的所謂「甚麼也不做」,實際上也不是簡單的不作為,而是有意識的專注,排除其它聲音、動作的滋擾,靜候和渴想上主的臨在與尊榮;就在這種「甚麼也不做」的安靜之中,教會揚聲宣告我們的認信:聖靈在我們當中自由運行,不必依賴人的配合、同工、合作。崇拜中的靜默,將會眾的眼光聚焦,真確地界定了三一上帝不僅是我們敬拜的對象,祂才是整個崇拜當中真正的主體

 

    因此,將主日崇拜單單理解為:「教會的集體行動,將榮耀歸主」,很容易把神人之間主從優次的位置倒轉。用古典哲學和倫理學術語表達,就是混淆了主動的行動者和行動對象/受體「被動者」之間的關係,誤以為崇拜是教會做在上帝身上的一椿事,甚至功德、或是責任。然而,基督徒每逢主日聚集、敬拜三一上帝,並非出於某種必須被遵行的宗教義務、或神聖命令;會眾也不是來觀摩一場禮儀法事、被動的觀眾,或是來聽一場道的聽眾。在崇拜當中,信徒不但與其他肢體一起記念基督、頌讚、感恩,而且是作為基督的身體向彼此展現基督的身體;基督是透過我們這些跟從者的彼此合一來與我們合一,向我們臨在。全體會眾(包括:招待、司事、主席、領詩、講員等)是神聖相遇當中真正的參與者,名副其實的「演出者」。整個崇拜程序,其實還包含了一些並非明顯屬於「敬拜/榮耀/讚美/感恩」的元素和環節,但是它們的目的同樣是為了引領會眾進入與基督關係性、位格化的會遇,並通過重述和重演——包括,詩歌、祈禱、讀經、宣講等——以重現和再生基督事件,公開見證救贖的真理/真實。

 

    基督徒的崇拜之所以、之可能、之必要發生,首先是開始自耶穌基督的道成肉身、受難、復活。三一上帝定意要迎接我們進入父子靈親密團契的愛裡面,所以聖父差派聖子,親自來到我們中間、成為我們一份子,並藉聖靈與我們聯合。敬拜也就是始源於這種愛的關係和相遇:由於上帝在基督裡、藉聖靈對我們的愛,所以教會這個群體便以愛回應上帝;這種愛的回應,包括我們相交相愛、互相承托生命,以彼此分享喜樂來經歷在主裡面的喜樂。由始至終,總是三一上帝起先俯就我們、好使我們能夠認識祂。接受我們敬拜的,就是同一位上帝,是祂應許與我們同在,並來就近我們,在教會的崇拜中與我們打交道,因為祂渴想居停在屬祂的子民當中,而不是高高在上、獨自一個遠離我們。而且,三一上帝在教會裡、與教會一起、通過教會來繼續成全祂當初開啟了的救贖工作;先於我們行動的上帝,一直仍然持續行動。甚至乎,上帝才是崇拜當中真正的(但並非唯一的)行動者,崇拜不是教會的工作,而是上帝的「工作」:每當我們虔守主餐,耶穌基督才是主人/主角,我們是被主接待、服事的客人,所以我們本應要近前、來到祂的桌前與祂會合;但實際上,總是耶穌自己在起作用,祂使用我們的餅和杯、藉著祂的聖靈親自臨格在我們當中。

 

    崇拜是神學/神性/上帝的道的事件:它不單單是關於上帝、以上帝為對象,而是本於上帝的作為、上帝是誰,是出於上帝、以上帝為行動的主體。因為本來人不敢逼視的上帝,現在卻親自來親近我們;可以說,崇拜啟示出上帝對我們的愛,比祂的尊榮聖潔、或者我們歸予上帝的榮耀,更形優先。若非上帝對我們在先的、始源的愛,我們根本沒有能力回應祂、沒有資格敬拜祂,也不可能正確地敬拜祂。

2023年3月18日 星期六

將應用建立在今日讀者與原讀者的共通點上

    原讀者和現代信徒的共通之處是正確應用的基礎。

  「現代教會和早期教會之間的關係是神學的直接承繼。」

  兩者均屬於普世教會,都是倚靠使徒權柄來引導信心和行為。歌罹西書三章二節的命令:「你們要思念在上面的事」,第九節的命令:「不要彼此說謊」,對現代基督徒和二千年前的歌羅西信徒來說,意義都是一樣。雖然兩種信徒為時空所隔,但亦有極大的共通之處。

      上帝在曠野命令以色列人,一週六天拾取嗎哪為食糧,明顯是個別的歷史事件,以色列和教會之間除了都是上帝的子民外,在這件事上並無共通之處。

      同樣地,上帝指示挪亞建造方舟,不可能是給予二十世紀信徒的命令。雖然今日的基督徒跟挪亞一樣,信靠真神,但上帝要挪亞建造方舟的命令則只是對他個人而言,其後再沒有類似的命令頒給其他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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