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5日 星期三

基督教教育的職責


  每個從事基督教教育者也應隨時提醒自己,自己所背負基督教教育工作,應有的職份是:
一、建立系統化的聖經教導

   
若缺乏系統化教導學習者確切明白聖經,會引來斷章取義、片斷殘缺的信仰認知及屬靈偏食。
二、發展健全的神學及神學教育
  有健全的神學內容,教育目標、課程、方法才不致偏失。
三、推動並加強教會與家庭的聯繫
  教會與家庭有一聯繫、督導的管道,才能隨時瞭解、掌握學習者屬靈生命的光景,瞭解學習者的需要,並為教育果效提供有效的評估結果。
四、督責學習者發揮影響力
  經由教育過程,影響學習者積極參與社會各層面的關懷工作,以建立宣教及見證主名的管道。透過這種分享才能更加突顯基督教教育的價值和意義。
五、推動學習者接受訓練的意願及行動
  訓練的工作當然包含基督教教育者本身也應接受且積極參與;全面性的訓練工作是為求全教會信徒對真理有完整的認識。
六、要評估各種教育活動的結果
  教會中所有的信仰教育活動都朝向「基督徒長大成熟」的目標而努力,基督教教育得評估整個教育活動過程,以繼續推動、更新且補足缺乏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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