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 穌在世傳道的年日中,除了有時獨自退往曠野和山上禱告外,他和十二個門徒可說是完全生活在一塊兒的。耶穌帶著他們前往各地傳福音,為人醫病、趕鬼、作各式 的探訪、勸說、安慰,也參加婚宴和接受特殊的款待等等。在耶穌和門徒的生活中我們發現,門徒之間雖然有過爭吵和辯論,卻也充滿了合作、相愛、分享的精神和 實際。耶穌升天之後我們也看到,眾使徒和跟隨耶穌的人無論在家、在聖殿和在教會的生活,也是十分的特別和有意義。
由使徒行傳的記載,我們發現當時的弟兄姐妹,不僅在物質生活的層面做到「凡物公用」的見證,在非物質層面,也極力實踐耶穌留下的教訓。初代教會的肢體生活確實表現出合一和相愛的特色。譬如,他們經常同心合意地聚集一處,為上帝國度的復興「恆切禱告」(一14);又心甘情願的彼此「分享、交接、擘餅、祈禱」(二42,44,45;四32;二46);他們同心合意地和主的僕人們同工,熱心地參與各樣的事奉(五12;十五25)。因著他們同心實踐相愛、分享和合作的生活,那位復活的主便與他們同工,且藉著他們的手,行了許多神蹟奇事,信而歸主的人不可勝數(二47;五12-16;六7)。
從耶穌和門徒以及初代教會生活的見證中我們了解,肢體間所凝聚的合一和相愛的情誼,是導致當時教會發揮高度「屬靈士氣」和「團隊精神」的主要原因,而這股「屬靈士氣」和「團隊精神」乃是教會生活中所不可或缺的屬靈動力。
使徒保羅和約翰亦曾叮嚀基督徒要貫徹「合而為一」和「彼此相愛」的肢體生活。保羅要基督徒「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並「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以弗所書四3,15)。約翰則勸勉基督徒,要照著上帝賜下的命令「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約翰一書三23,7)。
不 可否認,美好肢體生活的關鍵在於彼此實踐「合一」與「相愛」的真理。然而事實卻告訴我們,在一群不完美的人之中,合一、相愛的凝聚力量並不可能自然發生。 故此,教會除須將平衡和完整的聖經真理教導弟兄姐妹外,亦有必要擬定一些促進彼此形成良性互動的具體「約定」,以輔助眾人去實踐合一和相愛的肢體生活。
使徒保羅對提摩太的勸勉︰「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提摩太前書四12), 正可作為肢體互動的提醒和教會生活的具體「約定」。保羅之所以對提摩太發出如此的勸勉,乃因保羅深深了解,有破口和損傷的肢體關系,往往起源於人天然的犯 罪本性和私慾,唯有各人除去那些醜陋的本性和私慾,在「愛上帝」和「捨己」的前提之下彼此建立,方可於肢體間建立起健康的屬靈關係和確實合—、相愛的生活。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