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所認為今天正在進行的宣教典範轉移中所必然具備的元素。作者看到一個新的急迫的普世性的後現代典範稱為 「大公教會典範」﹐普世是因為由梵帝崗﹑普世教協﹑和洛桑信約的文件﹐並在一般宣教學者中所代表的一種聚焦的態度。他以十三個標題發展並評估這新典範的最 新狀況﹐彼此之間並非有所分別和孤立﹐而是作為一種新典範彼此密切相關的元素。以下是無分先後秩序地列舉出宣教即是﹕
1. 教會與人的相交﹔
2. 神的宣教﹔
3. 傳達神的救恩﹔
4. 尋求正義﹔
5. 佈道﹔
6. 處境化﹔
7. 解放﹔
8. 進入文化﹔
9. 共同見證﹔
10. 神所有子民的服事﹔
11. 向別種信仰的人作見證﹔
12. 神學﹔
13. 在盼望中行動﹔
2. 神的宣教﹔
3. 傳達神的救恩﹔
4. 尋求正義﹔
5. 佈道﹔
6. 處境化﹔
7. 解放﹔
8. 進入文化﹔
9. 共同見證﹔
10. 神所有子民的服事﹔
11. 向別種信仰的人作見證﹔
12. 神學﹔
13. 在盼望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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