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信仰與生活極度協調的情況下,所作的反省,必然能達成實踐教育內容目標。信仰與生活合一的哲學,必能讓我們收獲下列的各種教育果效︰
(1) 使人接受自己的責任(以弗所書四13、20-24 ;歌羅西書三23-24)。
(2) 使人肯定上帝的知識、真理與智慧,認識他是萬有的源頭(約翰福因十六13,十七17;羅馬書十一33-36)。
(3) 使人認識自己,接納自己,明白生存的意義和目標,把握永恆的價值,並倚靠上帝的大能(約翰福音十五4-5;羅馬書十三14,十四7-8;哥林多前書三11;以弗所書六10)
(4) 使人思念和追求屬天的價值,並且遠離罪惡與世俗(腓立比書三12-14;歌羅西書二8-9,三1-9)。
(5) 使人效法基督,帶著奴僕的形像和心志,委身個人的生命去實踐愛人如己的命令(馬可福音十45;路加福音十27,二十二27;羅馬書十五2;以弗所書六6-7;腓立比書二5-8)。
(6) 使人在連於元首基督的原則下,彼此成全與建立(以弗所書四12、15-17;腓立比書二1-8)。
(7) 使人樂意完成「宣教」和「教導」的大使命(馬太福音二十八18-20;提摩太後書一11-12)。
整本聖經並沒有許多高深莫測的理論。由「起初上帝創造……」開始,一直到基督完成救贖,聖靈的教導一直都在幫助基督徒,在信仰和生活中達成完美協調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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