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十九世紀末,心理學開始從事有系統的科學實驗,對人類的行為及活動做了許多客觀的觀察、記錄及分析比較,掌握人性許多有用的訊息和技巧,幫助我們探討人的思想和行為。
心理學輔導理論,使我們對輔導技巧的掌握有幫助。現今被採用的輔導方式有許多,他們助人的著眼分別在情緒、思想和行為上,盼望將這四種方式整合。因為,在輔導工作上,我們定要感受、思想及行為並重,三者是有連鎖關係和相互影響。
心理分析學早在十八世紀已被弗洛依德(S. Freud)發展和應用。也收到一些預期的效果。羅傑斯的受輔導者中心治療法(Carl Rogers,client-centered therapy)是從感受著眼,屬非指導式治療法(non-directive therapy)。十分重視輔導者之間的關係,輔導者以同理心,無條件積極尊重和真誠去建立彼此關係,對其他方面的技巧比較不重視,著重的基本技巧如:傾聽、情感的反映、支持等。受導者在自由地宣洩他的情感後,他會漸漸洞悉自己的行為,自動自覺地去作出適當的改變。
另外兩種是直接指導式的治療法(directive therapy),輔導者以專家身分,為受導者分析問題,直接指示受導者解決問題和行為改變的方法。
艾理斯的理性情緒治療法(Albert Ellis,rational-emotive therapy),認為人基本上應以理性為主,情感及行為只屬次要,所以輔導者不必理會受導者的情感與行為,只需集中分析他的理性,教導他學習用理智的頭腦去思想。輔導者會儘量發表意見,向受導者挑戰,去改變他的不理性思想。
行為治療法(behavior therapy)的重點是行為,不著重思想與情感。他們認為行為的偏差就是問題的本身,所以只要從心理實驗中找到改變行為的方法,就可改變受導者的不適當行為。
我們若考查聖經,就知道情緒、思想及行為都是同等重要。先看情緒方面,聖經中形容耶穌不抑制自己的情緒,祂曾哭泣,也曾發怒。祂對別人的感受有敏銳的觸覺,祂憐憫一些需要幫助的人。在輔導過程中,有些人會過份注重感情,亦有人排斥,而耶穌卻能適當地讓情感自然流露。
有時耶穌服事的焦點放在理性思考方面,祂與尼哥底母討論重生,又與宗教領袖辯論理性方面的問題,也用合理的證據解答多馬的不信。
耶穌也注意到人所行的和他們的罪,祂直接地斥責人的罪行,要求犯罪的人悔改,並在行為上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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