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 星期二

行政管理


  當教會的人數增加時,事工也隨著增加,牧者這時就要面對許多行政管理的要求。當初使徒也面對同樣的問題,因此先設立執事來管理飯食(6)。漸漸教會發展到各地,只有按著需要在各地教會設立監督、長老、執事(提前3;多1:5)來管理。而教會與教會之間也有密切的聯絡(15;林後9:1-5),使整片地中海一帶的教會都能合起來一起管理。

  傳統的行政管理有四大工作要做:就是通過計劃(planning)、組織(organizing)、領導(leading, 或執行)、及控制(controlling)以最高效益去達成目標。這四項管理工作幾乎是所有教會牧者要學習和推動的:

. 計劃:計劃和未來有莫大的關係。釐定教會未來的方向及考慮怎樣達成目標,這就是計劃的意義。可見管理必須高瞻遠矚,為未來制定良好的計劃。

. 組織:有了計劃以後,便要將計劃中的事工組織起來,以便達到計劃的目標。組織是指為建立適當的架構,將工作範圍劃分適當給各同工,以及適當地配調教會內的信徒和資源。

. 領導:領導是指影響、指導和激勵同工們,使同工們的才能及恩賜得以發揮,從而促進教會的事工。

. 控制:控制是對組織內各工作人員的表現所作出的監察,其目的是要確保各工作人員都朝著既定的目標前進和發展,以及盡早把錯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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