腓立比書所啟示對基督的經歷,包括許多項目。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和生活。我們在裏面以基督為生命,在外面以基督為生活,就是活基督。(腓一21上)
我們活出基督,以基督為我們生命和生活的原因,乃是為著推廣福音。(腓一5)
經歷基督作我們的生命與生活,出自於福音的推廣。我們越在福音上有交通,與傳福音者有配搭,就越活基督。活出基督的因素乃是福音的推廣,這福音的推廣是以團體的方式施行的。
有些人把傳福音與經歷基督分開。這是錯誤的觀念。我們經歷基督,活出基督,都必須以推廣福音為因素。若沒有這樣的因素,我們論到活基督的話都是枉然的。
保羅和腓立比人活出基督,在裏面以基督為生命,在外面以基督為生活,因為他們都在福音的團體交通裏。使徒對福音的推廣有負擔,腓立比人就與他配搭。保羅和腓立比人在推廣福音的事上是歡樂的,並且他們都享受基督在裏面作他們的生命,在外面作他們的生活。
腓立比一章不僅啟示因素,也啟示結果。因素是與使徒一同推廣福音,結果是享受基督,經歷基督在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在外面作我們的生活。當你為著福音出去時,你就不是在道理上,乃是在經歷上,享受了基督。
有人說我們不應當有太多活動,並且應當參加聚會享受基督,盡我們所能的服事,使別人也享受基督。但若沒有福音的推廣這因素,我們就不能充分的享受基督。也有人說,我們應當回到對基督的享受,含意就是說,傳福音不是對基督的享受。
我們享受基督,必須有因素,也必須有結果。福音的推廣是我們享受基督的因素。不僅如此,我們越享受基督,就越有分於福音的推廣。因此,福音的推廣也是享受基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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