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苦毒的論斷”是一種從內心對他人行為,或態度的批判,其可怕之處是讓我們一直處於自義,破壞我們與上帝和人應有之正常關係,讓我們成為自私和乖僻的人。
當然就聖經的教導“苦毒”是一種罪,事實上這也是心理上之病態,當事人受其苦害,卻無法靠己力得到解決,所以不是單純說要悔改就可以得釋放,有時越是禁止自己反而更嚴重。
而
“苦毒”常常與“自卑”和“叛逆”糾纏在一起,通常因受人“苛責”、“藐視”所產生,輔導者必須幫助其尋找傷害的來源,並且將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罪人所傷
害時仍求天父赦免他們之事蹟曉諭他,使他明白上帝已聽耶穌基督的禱告,已赦免其罪過。同樣讓其體認上帝接納與重視,使其在上帝的愛中,和上帝相遇,靈魂得
著完全的醫治,自然會從“苦毒”中得釋放,不須要勉強。
這過程中聖靈佔很重要之角色,祂樂意與基督徒同在,將上帝的愛澆灌下來,使當事人感受上帝同在之平安。所以,輔導者要在禱告中一再宣告天父作為,也帶領當事人為施加傷害者禱告和祝福,表明願意原諒之決心。聖靈會提升當事人進入上帝的恩典中。
當然,輔導者也要有信心與耐心,不見得馬上有果效,長時間的代禱與關懷也是不可缺的,正如牧羊人要等候羔羊變成強壯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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