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探訪原則
- 探訪時應態度友善﹐落落大方。
- 探訪應有目的﹐並有計劃。
- 探訪應選擇對方方便之時刻。
- 探訪應事先以電話聯絡。
- 探訪時﹐若其家中有事﹐應智慧告退。
- 若無特殊目的﹐探訪宜簡短﹐以十五至三十分鐘為宜。
- 探訪時應避免談及第三者。
二、一般探訪原則
- 偶發性探訪著重開啟以後一連串的探訪。
- 偶發性探訪應選擇合適的機會。
- 首次探訪宜攜帶禮物或禮金。
- 若有宗教儀式﹐不需堅持表態自己的信仰。
- 除了當事人外﹐亦需注意來往的賓客。
- 儘可能提供實際的幫助。
- 探訪時﹐宜多傾聽。
三、病患探訪原則
- 病患探訪為最重要的探訪事奉﹐除探訪基督徒外﹐更應注意未信者之探訪。
- 若探訪會友﹐亦應兼顧其他病患和家屬。
- 若需獲護理人員同意探訪者﹐不可私自闖入探訪。
- 探訪時﹐坐近患者﹐並避免坐於光源處。
- 病人易覺疲倦﹐應隨時注意病人反應。
- 與病人談話時﹐可輕握其手。
- 避免分析病情或提供偏方。
- 病人表示疼痛時﹐不可客套﹐應深切體會其病痛。
- 順著病人話題﹐不可勉強病人強打精神應付話題。
- 出院後﹐應繼續探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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