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神學基礎
- 上帝主權與真理啟示
基督教教育以聖經為根基,認定真知識的源頭是上帝,教育的最終目的是榮耀上帝(Soli Deo Gloria)。因此,教育不只是傳授技能或知識,更是靈性塑造與品格培養。 - 全人觀
聖經視人為按上帝形象所造(創 1:27),教育要兼顧靈、魂、體的全面成長,讓人認識真理、敬畏上帝並在生活中活出信仰。
二、歷史發展
- 初代教會與教導職分
教會承繼猶太會堂的教導功能,注重聖經誦讀與解釋(提後 3:15)。教育主要在家庭與教會中進行,重在信仰傳承。 - 宗教改革與普及教育
改革者如加爾文強調教育是教會與社會更新的基礎,他在日內瓦推動學校制度,將信仰教育與公共教育結合。 - 近代及現代
基督教辦學延伸到大學、醫院、社會服務機構,形成全人教育模式,並影響西方普世教育理念。
三、教育目標
- 屬靈建造:培養信徒對聖經的認識與敬虔生活。
- 品格塑造:透過真理、紀律與愛心塑造合上帝心意的人格。
- 使命意識:裝備信徒成為社會中的光和鹽,關懷世界、參與文化使命。
四、方法與特徵
- 以聖經為核心教材:所有學科與課程以聖經原則為衡量準則。
- 師生關係重視榜樣:教師不僅是知識傳遞者,更是生命見證人。
- 結合理性與信仰:承認理性的重要性,但以信仰為指導原則。
五、當代挑戰與回應
- 世俗化與相對主義:需要重新強調真理的絕對性與聖經權威。
- 科技與媒體影響:善用新媒體作為福音與教育工具,同時保持批判性。
- 全球化與跨文化教育:培養跨文化敏感度,裝備信徒在多元世界中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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