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上帝之啟示與基督教倫理學


復原派基督教聖經為其信仰和生活之準則。基督教將聖經看為上帝的旨意和性格的啟示。基督教倫理學以上帝的旨意為基礎,而這個旨意顯明在聖經之中。各時代的人,都是拿聖經來決定他們的本分。人稱聖經為上帝的道,故任何基督教倫理學著述,都是考慮到聖經自定的含義。

   
經驗一個啟示無異於經驗一個新的心靈識辨。從主觀方面說來,一個屬上帝的啟示,乃是對於上帝性格和旨意,得到一個心靈的識辨。啟示是顯露以前未有的事。然而啟示也不是將從來未有之事,送入宇宙間來。從主觀方面看,啟示是識辨一些前此未普識辨的真理或事實。故啟示不將上帝帶入宇宙,上帝總在宇宙間,但藉啟示人學習認識上帝,更多識辨他的性格和旨意。一件從未為人所知的事,顯露了出來,我們即名之為啟示。啟示是「一事發生而又同時為人所欣賞。」(TempIe, Nature,and Godp.315)

 

有時這種啟示在一剎那之間,臨到人之直覺;有時,它先要經過長時期的深思默想,然後一旦臨到直覺,方得成功。啟示乃指一個客觀的事實而言,就一個得著了啟示的人說來,那主觀的因素有似「發明」。「啟示是立於客觀的一面,與信仰互相關聯的。」(HarknessRecovery of Ideals, p.99)

   
單就哥倫布(Columbus)說,美洲是他發現的,但美洲自身卻向哥倫布啟示了。美洲並不是由他發現才有的。在哥倫布沒有發現美洲之前,那一大洲老早就已經有了,但在哥倫布發現它的時候,簡直可以說它向哥氏啟示它自己,且經由哥氏向全世界啟示。

 

這樣說法自有其益處,但這比喻也有個最關緊要的錯誤。美洲沒有前去找哥倫布,它是絕對被動的,一切在乎哥倫布。然而一個屬上帝的啟示是上帝的行動,上帝並不是被動的,上帝是主動,是藉著他用以把人包圍起的靈性感化力,尋找人。故「啟示」並非「發現」可比。在「啟示」這個名詞中,著重的是上帝的自動和先動。上帝用它自己的活動,藉著啟示,將自己說明。一個領受了啟示的人,感覺好似被什麼所「捉住了」一樣。這種屬上帝的活動,我們就是用一個人走近另一個人,向他顯示自己作比喻,也不足以說明啟示一切所有含義。那位「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他的」(徒十七:28)上帝,已將認識他的能力賜給了我們。

 

假如啟示是一名詞的概念,對我們有任何意義,那麼,我們必需要記得這名詞中包含有客觀的和主觀的因素。有客觀的因素啟示自己,也有主觀的因素領受所啟示的。有些人,因著他們的努力追求和感覺敏捷,較之別人預備得好些,來領受啟示。啟示常臨到這樣的人,他們就是真理的啟示,不但向他們自己,也向人類。

   
上帝將自己向人啟示出來,至少有三個方法,它曾藉著自然界的進程,啟示他自己。

 

拿宇宙論(Cosmology)和目的論(Teleology)來證明上帝的存在,即是根據這個啟示。對於這兩個證論,無疑的康得曾加以致命的打擊,自康得至今,這兩個證論的勢力範圍已受了限制。然而他們並沒有失落一切的意義。至少我們可拿它們當作推想的方法,幫助人的理智較易於相信上帝的存在。它們的效用不像有些人所想像的那樣重大,但它們還是可以增加證據的力量,使人對有上帝的信念難於質疑。這種啟示聖經也承認。

 

保羅說:「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一:20)

 

耶穌在自然界看見了上帝的啟示,所以他說:「野地裏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上帝還給它這樣的妝飾。」(太六:30)

 

詩篇十九篇乃辨識上帝在自然界工作的標準:
「諸天述說上帝的榮耀,
  
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
 
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

 
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
 
他的量帶通遍天下,
 
他的言語傳到地極。

 
上帝在其間,為太陽安設帳幕,
 
大陽如同新郎出洞房,
 
又如勇士歡然奔路。

 
他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
 
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他的熱氣。」(16)

   
自然界乃上帝工作的範圍。聖經第一章的作者就是得著了這樣一種心靈的辨識,上帝是造物之主,這個題目貫穿了全部聖經,自然界乃上帝啟示的範圍。上帝是藉著他在自然界所有活動,啟示了他自己。歷史最為傑出的一個陳述,乃是這句:「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一:1)

   
其次,上帝在歷史的運動中啟示了他自己。凡對聖經有基本知識的,都不難明白這個啟示。讀先知的書,不能不看出來,他們在歷史的進程中,見到上帝的管理。

 

「在一切發生的事變上,總有什麼在發生。」

 

在先知的眼光中,有一個屬上帝的道德秩序,決定歷史的行程。他們有他們的歷史哲學,而那種哲學是建立在上帝的國那個觀念上。在他們看來,上帝是歷史的主,引領著歷史前進,直到他的計畫完成。保羅稱耶穌降生的時期為「時候滿足」(加四:4)

 

在這樣一個說法中,包 含著一種探奧微妙的歷史哲學。聖經承認上帝是在歷史的進程中工作著,顯示它的旨意和目的。「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十四:34)一語,不是一句平淡的話。這話說明一種道德的原則,在全部歷史中,一切民族國家的命運,都取決於此一原則。

   
上帝在人類歷史中啟示了他自己的事實,由聖經或經驗看來,都是很明顯的一個事實,似可不言而喻。耶穌在歷史和自然中都看見上帝(路十:1315,十 九:4147)

 

保羅和眾先知均有同一見解(何十一:1;哈一:5以下)

 

全部聖經中隨在都可看出上帝是在自然界,也在歷史中。如果上帝在基督裏啟示自己對我們有何意義,我們便不能否認上帝在歷史中的啟示。上帝在基督裏啟示自己,是他在歷史中所作的一種精密的啟示。

   
上帝用啟示他自己的第三種形式是最直接的。上帝將他自己直接啟示到人的心靈中。此處所用的啟示的工具乃是人的人格。神秘主義以及宗教經驗的整個範圍,都是說明上帝與人的靈魂發生接觸,用一種最直接的方法向人之心靈啟示他自己。不像巴特派(Barthian)所講的,我們主張上帝能用人啟示他自己。假如不是這樣,那麼,上帝藉著基督所作的啟示,便沒有意義。道成肉身的教義乃是說,上帝能藉人的樣式啟示自己,而人性又能將神性表彰出來。

   
這些上帝用以啟示他自己的方法,可以說是三而一,一而三。它們都是連合一致的。有些歷史家一生研究歷史,而始終沒有看見過上帝在歷史中的作為行動。也有些長年忙碌研究科學的人,從未在自然界的現象中看見過上帝。歷史的自身,或自然的研究,都不是上帝的啟示。要等到隱藏在萬事萬物之中屬上帝的意義和目的,顯露出來而又激動一個人的意識,才算是成功了一種啟示。

 

「單從理論來說,啟示有如世界的進程一樣普遍,隨在都有。但實際的啟示,是要等到上帝在我們的經驗中,成就一個有教育性的計畫。雖說一切實有事物當中,都潛伏著上帝的啟示,而實際上,只有我們能看見上帝之作為,方算得有啟示(Foster Christianity in Its Modern Expression,PP.259260)

 

這樣看來,單是歷史和科學的事實不是啟示。人能在科學上有所發現,在歷史上有所學習,但仍然得不著啟示。普遍歷史也記載聖經所記載的事實。我們卻把聖經看為啟示,因為記載聖經歷史的人,在歷史中看見了上帝的行動。有宗教信仰的歷史家不是專為記載歷史,乃是要說明,歷史事實中所顯示的上帝的活動。這就是啟示。

 

舉例來說,列王紀上下的作者,並非普通所謂之歷史家。他所關心的非依年代來記載當時政治和社會的事蹟。從屬世的眼光看起來,耶羅波安第二在位很久,也至關緊要,然而這位元作者記載這樣一個繁榮的時期,僅寥寥數節(王下十四:2329)。他要讀者注意到其他 事實。因為他主要的目的,是要揭揚當時歷史上含有宗教教訓的事蹟。他要說明,凡違反上帝旨意的不得善報,凡忠心事奉上帝的必要蒙福。啟示是包含在這種思想以內。上帝不啟示歷史,也不啟示科學。他啟示自己,啟示他的性格,他的旨意。

   
單就科學自身而言,它不是啟示。聖經中所有科學知識,都是就聖經寫作時代所謂之科學說的(創一:6;摩九:6;詩九十三:1)。聖經從來沒有意思要講科學。耶穌自己也講到太陽升起(太五:45-原文有「使太陽升起」的話)

 

如果耶穌有意把科學講得準確不錯,他就不會這樣講。創世記的作者在自然的後面看見上帝。

 

阿摩司看見上帝的能力保管指導著宇宙。

 

耶穌告訴聽他講道的人,上帝乃萬有之主。啟示是這樣作成的。

 

一個人住在天動說天文學盛行的時代,他自然要說:「上帝叫太陽環饒著地球,而分晝夜。」

 

等到哥白尼說興起,取地動說而代之,這句話就要這樣說了:「上帝叫地球循著它的軸心轉動,而分晝夜。」

 

兩樣的說法,都一樣有晝夜之分,而其中宗教的意義也一點不變。科學的思想形態有了改變,無疑的還要再改變,但它們總不能影響到聖經的啟示性。聖經的作者在歷史和自然中都能看見上帝,也在他們的生活中經驗了上帝的同在。這種經驗,既不因歷史記載有失準確,或科學概念有所改變,而失去效力。啟示中所包含的乃上帝的性情、品格和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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