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對自己的愛


愛不但是捨棄自己,也是保全自己。如果愛要捨棄自己,那麼自己必得要有價值,不然捨棄自己便無意義可言。捨棄什麼毫無價值之物不算為有價值。「要愛人如己」(太廿二:39),對自己的愛顯明包含在這誡命中。

 

人生的意義即自我的意義,這是一切倫理和道德的基本原理。人生最後的倫理本分,即表顯一己的真正自我。要愛自己,必得努力,使上帝為我們所立下的人生理想,得以實現在我們自己身上。我們要用最好的方法,愛護我們的身體靈魂,使之發育長進。


說到如何才算是好的人生,這問題為古來哲學家和倫理學家所辯論。一切有思想的人士無疑地要一致承認,所謂好的人生,即人能於適宜的事業上發展他最高的才能,而又時能對藝術、音樂、和自然界的欣賞修養,以及與朋友之往來交接相調和。要有好的人生生活,自我的文化修養是少不了的。

 

自我文化當使不致流於以彼古羅派之享樂,或斯多亞派之悲觀境地。如果我們記得文化是服務的工具,而服務又是促進文化之途徑,那麼自我文化便不致流於過度的自私,以及其他流弊。

 

自私的態度不能促進文化,唯有服務的態度才能促進文化。人能生活得與上帝和諧而又向人心懷好意,他的自我便表現得最真實。唯有循這條路前進,人才能達到人之所以為人的理想境地,才能完成上帝向人所期望的。

 

所以自我保全不是自私,乃是愛。要保全這種愛的品質,然後人格才有價值。真正的愛裏,必得有自我保全和自我尊重的成分。我們努力完成上帝在我們身上所定計劃,就是愛自己。我們要時刻保全我們自己人格的尊嚴。自我犧牲並不使人犧牲自我的尊嚴。耶穌是人類中自我犧牲的最高模範,然而他依然保全了他人格的完整。自我犧牲並不是目的,乃是達到愛的最高目的的手段。自我犧牲要能便人達到人生最高的目的,不然,便無價值可言。

 

這樣看來,連犧牲一己,捨棄一己,也正是保全自我,尊重自我。不顧一己人格的價值,正好像不顧別人的人格價值一樣不合道德。

沒有留言:

聯絡表單

名稱

以電子郵件傳送 *

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