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討耶穌在其上帝觀的影響下的終末觀來看倫理,的確能幫助解答基督徒在活出耶穌的倫理時面對的問題。學者也列出一些不存在‘已然未然’張力的經文(太6:25~34;7:1~12,10:29等),因此,嘗試從耶穌的終末觀在其上帝觀的影響下來探討他的倫理。Bald在他的文章中的結論說:
同樣的,若我們這樣來看耶穌的倫理教導時,我們就比較清楚為何耶穌與法利賽人在律法上有磨擦,為何他對舊約十誡加以詮釋,然後向我們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太5:17),最後更是強調愛主愛人就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當我們想要連貫耶穌對於悔改、信靠福音或信心的教導時(可1:15b),對於要求門徒來跟從他要叫他們得人如得魚(傳福音),甚至有關他自己的身份,有關受難死亡和復活的預言(救恩),都讓我們看見耶穌不單只是從終末的角度來宣講,更是以上帝的啟示和旨意為中心的角度來宣講。
這樣說來,以上帝為中心的倫理標準,不管人能不能做到都不會因此改變。若救恩的條件是在於人的行為對倫理的回應(在舊約來說十誡就是救恩的條件),那麼我們依然活在舊約當中,而耶穌在十架的犧牲,聖靈的降臨是毫無意義的。然而若以上帝為中心的倫理觀來看,基本上耶穌的倫理信息並不是靠行為得救恩的信息,而是宣告上帝的旨意。很明顯的,活出倫理只是在於對上帝旨意的順從,同時也是救恩的結果。因此對耶穌來說,救恩是在於悔改、信福音,而不是靠行為活出倫理。
耶穌的倫理不是救恩的條件,遵行耶穌倫理是順從上帝的旨意,是救恩的結果。耶穌宣告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天國的來臨表示上帝的主權並他的旨意也來臨,所以耶穌教導的就是天國完美的倫理。雖然耶穌所宣講的上帝國已來臨,但卻未完全,撒旦與他的惡勢力雖已被捆綁,卻還未完全被審判。人就在這樣已然未然的狀況下生活。活出倫理生活時不可忽略的是,得救的恩典乃是信靠耶穌而不是靠行為。耶穌的倫理與他的終末觀是緊密相連的,但是這兩者更是在他的上帝觀影響之下。為此,耶穌的上帝觀才是他的終末觀與倫理觀的真正基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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