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基督教倫理的根據


在判斷行為對錯時,要以什麼為依據呢?基督教倫理的依據有三點:

 

  1. 對「三位一體」上帝的信仰

 

「三位一體」的上帝即是「愛」和「關懷」的上帝,所以我們應該也要有這樣的特質。

 

更進一步說,上帝要求我們信祂的人要過一種有別於一般人的生活方式,所以我們應該要有好的倫理表現。

 

這是根據「上帝是愛」的信仰,所以基督徒的行為和生活要以愛做一切的準繩。

 

  1. 上帝在聖經中的「啟示」

 

  基督教倫理的第二個根據是聖經,而聖經就是上帝的啟示。

 

聖經裡記載信主的人應該有哪些倫理表現。例如舊約的律法書,特別是出埃及記和申命記的十誡,清楚告訴我們應該有什麼樣的行為準則。新約耶穌的教訓和榜樣,也是基督徒倫理生活的焦點和依據。新約裡還有保羅書信,保羅書信到處充滿的倫理教訓。這些都是聖經的教訓,都可以讓基督徒在作倫理判斷時,作參考與依據。

 

  1. 教會傳統的教導

 

  教會是聖經正典形成的地方,也是解釋聖經的權威,教會傳統可以說是上帝啟示的媒介。

 

教會傳統教導之所以重要,是因它是承受上帝的啟示的地方,我們不可忽略。有人認為只要自己讀聖經,就可以知道上帝的啟示是什麼,就可以知道上帝要我 作什麼事情、或作什麼樣的決定。

 

事實上,我們雖然常常可以聽到基督徒這樣的見證,說聖經告訴他怎麼作、怎麼作,但是有時候我們會陷入一個危險,就是用自己的私意來解釋聖經、瞭解聖經,這時,聖經的教訓很可能會被利用來完成一個人的私心或期望。人的軟弱就在這裡,基督徒也會犯這樣的錯誤。

 

我們需要不斷地去教會作禮拜就是這個原因,教會是教導我們上帝啟示的地方,我們不可以就自己主觀的瞭解來解釋聖經的教導,因為這種主觀的瞭解往往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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