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禮拜與儀禮

 

聖經裡的禮儀與律法的發展有很密切的關係,禮儀最早設立的目的並不是單純地只為了它的禮與儀而已,它是一種生活與行為的規範,甚至是訓練課程,所以它也是律法的一部份。禮儀的施行包括了三重的關係:即人與人,以及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尤其以猶太文化所繁源的信仰更加為甚。所以禮儀不但在執行這三重關係的功能,也在發揮這功能的效用。基於使功能發揮效用,到某些程度,禮儀也可以說是看得見的律法,行動的律法,也是行動性的道德訓練;更是信眾信仰的素質訓練。

 

禮儀在執行中,它的效用可分為兩方面:它的消極面,例如人犯了罪,就破壞了那三重的關係,補救的方法之一,就必須帶代贖的牲物來獻贖罪祭。在獻祭中自己在上的面前承認所犯的罪,並祈求赦免。這不但已成為禮儀的一部份,其實它原本是律法的要求。但除了犯罪的部份以外,最主要的是在它的積極面,因它要求信眾對上帝和對人的認識,以及如何建立三方面的良好的關係,所以它有敬畏和感恩的行動;以及如何使敬拜者成為一個生命共體的觀念和行動。所以禮儀當中有發展了個人的與團體性的禮拜。

 

在舊約的時代,信眾進聖殿敬拜的那許多規距,無形中在訓練個人以及團體的守秩序和敬虔的心志。禮儀中的割禮提醒人節制情慾;守安息使人有定期的休息和培養高超心靈的機會。許多食物及生活規範的禮儀,像婦女的生產期及月事期的規則,都成為保獲婦女,以及養成健康身心的好方法。

 

律法在猶太宗教歷史上是很珍貴的事,有了律法,使他們高於周圍的外邦人;有了律法,使他們成為素質高的民族,身心健康的民族。因為有律法,所以他們才自覺到自己是上帝的選民。律法在舊約當中原是很被敬重的,例如詩篇有許多篇是為頌讚律法而寫的。因為律法是上帝的話,那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9:1)。詩人說“我何等愛慕你的律法,終日不住的思想”(v.9-7)。祢的話是我脚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v.105),所以我愛祢的命令,勝於金子,更勝於精金(v.127)。大衛的詩中也讚美律法,說它比金子更可羡慕,比極多的精金可羡慕,比蜜甘甜,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

 

但禮儀和律法為什麼在耶穌的時代變成不受歡迎,而且被耶穌和保羅攻擊的對象?最大的原因是自猶太人被擄回來以後,他們所發展出來的猶太教,太注重律法的條文和禮儀的規定。他們以為遵守了那些條文便完成了義行,接著,他們便是義人。由於太重視律法與禮儀的規定,而忽略了禮儀的目的,或者律法的本意和精神,所以禮儀和律法便成為生活的負擔。例如守息日,原來是要使勞苦擔重的人得安息(包括心靈上的),想不到却變成了定人罪的根据,沒有守安息的人要被趕出會堂。食物的潔淨原來是為了健康,却變成分類猶太人和外邦人的依据,使他們無法在一起吃飯。禮儀與律法的規定原是導引人向善的規範,但其細則發展得太多而使人動彈不得,處處得咎。例如被判為罪人的老百姓可否與宗教人員接近?安息日可否醫病?吃飯要不要有洗手禮(指的是洗手禮,不是洗手)?要不要清楚畫分職位的稱呼?是不是凡事要發誓?但要指什麼東西來發誓?如何施行十分之一的奉獻?要洗淨放食物的杯盤,或者淨化存放思慮的心?要稱誰為鄰居?比鄰而居的外邦人可否被稱為鄰居?

 

耶穌說他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成全(五17)。耶穌當然也不會反對禮儀,因為他也曾和門徒到聖殿去排隊,等著奉獻(路廿1-4)。他也到會堂去守安息。他從童年到成年,都在猶太教的舊禮儀中長大,包括出生時的受割禮,母親為他奉獻頭胎兒子的祭,年少時隨同父母到耶路撒冷去過節(路二21-46)。耶穌所努力的,是使上帝的話,律法和先知(包括禮儀),的設立目的和精神得以成全,使禮儀和律法在人們的心中,生活中成為有用的幫助,正如詩篇的作者對律法所頌讚的,律法是那麼美好,那麼令人喜愛的東西;到耶和華的殿中去禮拜是那麼樣的令人羨慕,而不是成為人的絆腳石。

 

為了達成以上的目的,禮拜中有分成了好幾部份,最主要的有:

 

a.對上帝的敬畏與讚美的部份---這一個部份的目的是要養成對上帝的認識。因此所唱的詩,所作的禱告,或者其他的禮拜儀式,也都以顯示上帝的創造、愛或威儀為主。目的是養成對上帝的敬畏,認識祂而敬畏祂,是人與上帝關係的第一要務。所有的信仰內容應當都是從這個基礎,認識祂而敬畏祂,而發展出來的。

 

b.對上帝的話語或啟示的領受---因為有需要領受上帝的話語或啟示,所以才有禮拜中的講道。這種事情在舊約時代就有:在聖殿獻祭的時代,上帝的話語由祭司傳達;在會堂裡有朗讀經典的時代,上帝的話語由宣讀經典,以及拉比的講解而傳達。在新約的時代,領受上帝話語的部分,大致和會堂差不多,由讀經和宣講而組合。但無論那一種,目的都要使上帝的話語得以傳達。

 

c.信眾的回應---禮拜的活動是人上帝之間的關係的,所以整個過程應該是對話式的,不只在於上帝對人的啟示,人對上帝的敬拜而已;當中也渉及上帝對人的愛,人對上帝的感謝。舊約時代的獻祭和新約時代的奉獻,其目的時常是為了提醒或訓練感恩的心。所以在這個層面的禮拜就有感恩、奉獻、默想、投身事奉的事工或讚美的成份。

 

d.聖的共同體的意識---因為禮拜中要達成的是人與上帝,人與人之間三重關係的聖的共同體的互動,所以禮拜中的會眾的交誼與互動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在禮拜中要如何達到會眾的交誼、關懷、互愛,需要教會用心去想,只有禮拜中的報告是不夠的,應當要有表示互相關懷的機會,例如禮拜後的交誼,茶敘等。況且有些報告太事務性、繁雜而且冗長。報告者要注意,報告也是禮拜中的一部份,所以要使它的內容達到聖的共同體的關懷。

 

e.被差遣的認識---對上帝的敬拜中最重要的特色之一,就是参加禮拜的人要被差遣。一般長老會的禮拜,有許多人以為唱了頌榮的詩就是要散會。其實基督教的禮拜沒有結束這樣的意思,禮拜的最後是被差遣。像舊約時代的以賽亞一樣,當他見到上帝的榮耀,罪被潔淨後,最後的結束是被差遣。所以所謂的散會是被差遣的意思。

 

但整個禮拜中最重要的是要產生三重關係共同體的互動。我們要求上帝在禮拜中不但臨在,而且要参與我們團契之中,不可讓祂作一個觀眾,或者被供奉的對象。我們會眾自己也是禮拜的行動者,不可讓牧師、司會者成為演員,會眾成為觀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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