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直覺主義講,人之道德辨別力是與生俱來的,所以他每遇一事,能不加思索的說:這是對的或不對的。這個道德的稟賦,或說良心,是先天的,人能藉以直覺的認識道德。我們承認幾何定理,不必等到證明之後;照樣,我們承認道德的效力,也是一望而知。例如任何損害人的事,不待證明,一望而知其為不當。
據理性直覺派講,人認識道德的能力寓於人之理性之中,並非由於經驗。只要有理性的能力,人便能辨識顯然的真理。人能辨識道德,也是由於運用理性。
注重情感一派的直覺主義者,以為道德的行為由於感覺,以情感為道德的依據。但同一行為,能在時地不同的情形之下,發生不同的感覺。例如從前土耳其婦女,不帶面罩便不敢外出,美國婦女則無此感覺。有些原始民族不敢殺害某種動物,因為他們以為它們是神聖的,文明民族則無此種感覺。所以我們頗難說道德辨識完全是出乎情感。
如直覺派所主張的,單用直覺不足以使人辨識道德。人的良知所表彰的太不一致,是以良知必得受啟迪、受訓練,這一層卻為直覺派所忽視。
直覺派為我們指出了一個真理,即人類歷史上無時無刻不有道德。在歷史上找不出一個時期,道德的趨勢不存在。說道德本源出自不道德,意謂人類原無道德觀念,這種學說也難令人滿意。道德的感覺原寓於人性之中,也是人之所以為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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