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善是什麼


什麼是最高的善?這是歷代倫理學家所竭力研究的一個問題。

 

希臘人、羅馬人都作過研究。希伯來人的「智慧」文學,也是以研究最高的善為目的。舊約中所謂「智慧」,主要的是「道德原則」。所以希伯來人講「智慧」,便是講到一種規範人生的道德原則。有智慧的人,便是把生活整理適當的人。這樣講智慧,其實便是 講善良。智慧便是靈性和道德的卓見,真能辨別價值,瞭解什麼是值得生活的。有智慧便能認識最高的善。


到底什麼是善呢?自柏拉圖以下,窮究道德的哲學家,都承認:「人生當有的善,必須要住在凡與人生天才、能力和技術完全和諧,而又將近有圓滿成就的事業 之中。」(Barry, Christianity and the New World p,141)

 

「能隨時在人生所有最大能量和效率之中,保全人的生活的,便謂之道德。」(Smyth, Christian Ethics p.86)

 

馬爾登生(Martensen)以為倫理的理想是將「人的人格估計到清潔完善的境地。」(Christian Ethics, p3)

 

他又繼續說:「所以,我們可以暫將倫理視為人類正當的境地,是由於人的自治力所造成的;我們可以暫將倫理所追求的當作,『努力在你個人身上和社團中實現人類的理想』。」(opcit, p4 )

 

施外次爾(Albert Schweitzer)寫著說:「在倫理中我們所要體驗的要義,乃是我們求生意欲之表現……如果我是個有思想的人,那末我必得對於別的生命表示敬意,正如同對於我自己的生命一樣。因為我知道,別的生命也一樣深沉的渴慕生活的圓滿和發展,正如我自己。所以在我看來,凡毀滅、摧殘,或阻止生活的都是惡。善…… 就是拯救或援助生活,按我們所能的扶助任何樣的生活,達到最高發展的地位。」(Christendom vol No 2,pp227.230 )

 

凡使生命有所值得生活的,即謂之善。這句話中也就包含有生命的自身即為善的意思。西方雅利安人種常將生命的自身即為善視為金科玉律。尤其在希伯來型的基督教文化中更是這樣。基督教積極的提倡生命的發展。耶穌自己說過:「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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