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1日 星期六

認識今日世界與新舊約倫理要義


基督教倫理並非祇討論一些道德倫理問題, 而是用基督教的角度正面而積極地回應這個時代. 故此基督教倫理不是一套的律法而矣, 而是一種愛的關係的建立.

聖經是信徒生活行為的指引, 其目的並非記載所有人生問題的答案, 而是記述神在某時代教導人的原則, 聖經所記的事件是神的心意在某時代的彰顯和應用的例子. 本科的目的, 是從聖經探討一些重要的倫理原則, 作為信徒作事的基準, 以求主的喜悅.

 

I.倫理的字義 (Ethics)

  Ethics是從希臘文Ethos來的, 意思是風俗習常, 是一種大家公認的行事方式.

  中國人用倫理這個字, “指倫常, 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而這關係亦表明不同的職責.

 

 

II. 從聖經看基督教倫理的角色

   祇是你們行事為人, 要與基督的福音相稱”(1:27) ----基督的福音不單是十字架的故事, 或是一個人的悔改重生, 而更應是整個生命的取向; 因為福音本來就是更變一個人人生觀, 世界觀, 和道德觀的. 所以, 基督教倫理是一種生活方式, 而不是做甚麼與不作甚麼; 這是一種內在生命的表達和彰顯.

 

   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 起爭論, 使你們無可指責, 誠實無偽, 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 作神無瑕疵的兒女, 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 (2:14-16) ----請認清這世代是一個彎曲悖謬的世代, 但我們在這環境中生存自有神的心意. 我們不是要脫離社會, 而是要在當中作明光照耀, 這世界需要我們. 神要我們在當中顯出生命的道, 這就是基督教倫理學.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 是有君尊的祭司, 是聖潔的國度, 是屬神的子民, 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 (彼前2:9) ----神的美善對很多人來說是隱藏的, 要透過一群從黑暗轉向光明的人將祂表明出來. (參彼前2:12) 是故教會整體是一個見證群體的彰顯, (絕不祇是聚會的地點而矣! ) 讓外人從我們的好行為中認識神來. 這也是基督教倫理的作用.

 

III. 今日的時代特徵與社會風氣

1. 相對主義 (Relativism)

   主要是否定道德原則的不變性! 相對主義事事祇求接納別人, 和諧共處, 而不強調大眾公認的標準. 認為不須強加己意於別人身上而以為倫理的抉擇是相對的, 會隨著事地人各種因素而有不同的取向.

 

2. 世俗主義 (Secularism)

沒考慮任何有關神或信仰的因素. (Secular: belonging to this age, worldly) 世俗主義著重物質的擁有, 祇此為人生成功與否的衡量; 以平面而短視的態度自事物, 不求終極的意義所在. 一切為個人利益出發.

 

3. 自我主義

最緊要是我的感覺, 感受. 時下的me-generation一族, 祇講自我, 很少講集體理想. 理想族群的瓦解, 沒有了為之而生因之而死的使命感與委身的對象, 對社會來說是很可悲的現象.

 

4. 務實主義 (Pragmatic)

也可名為功利主義. 他們強調實效, 問是否行得通, 是非常現實的. 為求目的可以不擇手段, 不講對錯與原則; 強調一切過程祇是形式, 結果怎樣才重要. 如讀書是為賺錢, 若能以快途可賺錢, 是否讀書並不重要.

 

IV. 聖經倫理

1. 舊約倫理精義

a)       強調以神為中心 (Theocentric Ethics)----十誡中的前三誡是一切律法條例的基礎. 強調獨一無二的真神, 不可以任何受造物取代. 神有無限尊嚴, 是所有道德倫理的最終依歸. 舊約的倫理觀強調敬畏神的心態, 人所行的要向神負責. 所以舊約多有向神認罪的觀念, 觸犯律法等於觸犯賜律法的神. 強調律法乃神屬性的彰顯.

 

b)       強調順服----舊約強調律法的絕對性(5:31-6:3; 1:7-8; 5:17-18). 善乃遵守律法而來, 順服神的心態乃被神悅納的條件, 而非因祭物 (撒上15:25; 7:21-23). 順服要有多深? 這不單是儀式和心態, 更是從生活方式中表達出來(6:6-8), 是內外兼顧的順服.

 

c)       強調愛的動機----愛的動機容易為舊約律法規條所遮掩. 其實信守一切的誡命乃是源於對神的愛. 在十誡中第五至第九誡都是關於愛人如己的表達. 在新約, 耶穌也講到律法的總綱就是愛. 愛的條例較容易持守, 但愛的存心與精神便不易保鮮.

 

d)       強調相互回報的倫理 (Reciprocal Ethics)----”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主要是基於公義的要求, 防止越界的報復行動. 意思是你所取的不能多於你的損失, 是純公義的處理 (fair treatment). 而赦免和饒恕不在神律法之內, 是超越公義的討論, 連報復的行動也要放棄.

 

2. 新約倫理精義

   新約倫理本質上與舊約相同, 但從不同的方法入手. 主耶穌的救贖帶來實踐的能力, 所以耶穌講到好樹結好果子. 從公義的要求來說, 新約並沒有改變, 本質與舊約是一致的.

a)       看重內在的動機與存心----舊約時代若做足律法的要求便為義人; 是否義人主要看其行動. 但新約看行動的對錯卻很著重其內在的存心(動機), 如心中的憤怒, 淫念; 雖未必有行動, 但足以判之為錯. 倫理之行動與結果很多時不是人可以控制的, 唯一人可以省察和較正的是自己的動機和存心.

 

b)       強調原則, 德性的培養----沒有太多的規條, 如登山寶訓相對於十誡, 乃是一些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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