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佈道的意義
[佈道在舊約]
佈道並不在新約時發動,舊約已經十分重視說明救贖的福音。在創世紀的開頭幾章,說到人犯罪違背上帝,他們需要救恩,這是最早的福音。上帝向蛇宣佈咒詛:「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她的腳跟。」(創3:15)這是「最早的福音」(proto-evangelism),一早指明救恩是恢復人與上帝的關係,除去罪惡的權勢。
佈道是以集中的力量再分佈出來,以求普及。上帝呼召個人為起點,所以祂呼召亞伯拉罕,囑咐他,也應許他說:「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創12:2)可見上帝的救贖計劃由個人到家族,由家族至民族,由民族至全人類(萬民)。
耶和華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從雅各至全以色列的家,成為特選的民族。當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家被救出來時,在西乃山領受上帝的啟示和律法,並且上帝與他們立約,從此上帝將以色列人分別出來成為祭司的國度,要將萬民帶到上帝面前敬拜。他們是聖潔的國民,分別出來為向全世界見證耶和華的公義。公義是聖潔的上帝之特性,為要消除罪惡,彰顯公義,具體地表明上帝救恩的能力(出19:3-6)。
在以色列的歷史中,上帝救恩的能力明顯地啟示出來,從以色列民族至全地的萬族,上帝揀選以色列人,使他們成為眾民的中保,外邦人的光(賽42:6)
[佈道在新約]
耶穌基督成為了新約佈道的楷模。主耶穌降世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衪為要將福音帶給眾人,不僅向廣大的群眾佈道,還特選十二個門徒,訓練他們,差遣他們出去佈道。有時把眾門徒組成七十人為一個大佈道團外出。
他們都從耶穌基督的榜樣上學習佈道的精神與方法。耶穌佈道的對象也是多元化的,包括法利賽人、撒都該人、希利黨人、奮銳黨人。衪與公會的人接觸,也向撒瑪利亞人、加利利人、希利尼人、羅馬人,及其他外邦人接觸。衪佈道的熱忱是無窮的,對象有平民、知識份子、稅吏、娼妓、孩童、兵士、盜賊、乞丐、漁夫等,可說是有教無類。
衪的佈道是無遠弗至的。人們在捕魚,聽見衪福音的呼召。馬太在稅閣,接受衪的福音。婦人在井邊,決志歸主。到處都是衪佈道的場所,在家中、在大街(撒該),在公路(律法師),在村莊(痲瘋病患者),甚至在十字架上,衪仍佈道,帶領臨刑的強盜悔改。衪愛心的關懷,使人們信任衪、倚靠衪、接受衪的福音。
衪佈道的方法很多,有時在社會的交往、有時在會堂敬拜時、有時在婚筵中、有時在人的家裡、有時衪使人與衪在暗中接觸,如尼哥底母、抹大拉的馬利亞、撒該等。衪向群眾佈道,大有能力,為要把真理傳得清楚,使用簡明的比喻,說出深奧的道理,令人深思,催促人接受。衪在世始終如一的以佈道為己任,以天父的事為念。
最後,衪將佈道的工作交付給門徒,並應許他們有聖靈的能力,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衪的見證(徒1:8)。
[佈道的真義]
在新約,有五個名詞,說明佈道的涵義:
一. 傳福音:「福音」這個字就是好消息,或是佳音,因此是需要傳揚,使罪人聽聞而接受的。接受的行動是悔改和相信(可1:15)。腓力被稱為「傳福音的」(徒21:8),因為他專從事傳福音的工作。
二. 宣講:福音需要宣講出來。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裏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太4:23)。他將天國的福音加以講解,加以勸說,使人相信。這個用詞原意為報導(to herald),古時有宮廷官員,奉王命,到各處傳出諭告王命。施洗約翰曾為先驅者報導主的來臨,宣告(宣講)新的時代要開始了(太3:1)。
三. 教導:以談話的方式,講解福音的真道。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裏教訓人(太9:35)。衪有時宣講,有時候教導人明白真理,內容都是天國的福音。
四. 見證:為主作見證(徒1:8),也是主的見證人,見證主的救恩,救恩的福音。這名詞的原意也是殉道者(Martyr),為見證主到流血的地步,是新約佈道有力的見證。
五. 作門徒:使萬民作主的門徒,歸向主,要學效主,成為門徒、學徒、學生、學習主道,是佈道的目的,為大使命(太28:19)特別注重的目標。
傳福音 + 宣講 + 教導 + 見証 = 佈道。這說明今天任何信徒,只要向別人傳講福音,或是宣講主耶穌的事,或是教導人明白真理,或是見証主的救恩,都是佈道。
[佈道的動力]
佈道的動力在於聖靈,在新約中有明顯的解說。
一. 聖靈與基督:聖靈啟示基督救贖的能力,聖靈感動聽福音的人接受耶穌基督作個人的救主。基督的福音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羅1:16)。當我們接受基督作為救主,聖靈就將能力顯在我們的身上;擁有屬靈的生命,過屬靈的生活,使屬靈生命漸漸成長,滿有基督成長的身量,這是十分具體的經驗。
二. 聖靈與世人:聖靈向人指明救恩的需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因此,主耶穌教導門徒在佈道工作上努力,奉主名傳揚悔改赦罪的道,必須等候,直到他們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路24:49)。
三. 聖靈與信徒:聖靈在信徒身上作成三件事。(一)賜人信心去接受耶穌基督。(二)叫信徒知道擁有兒子的名份,是聖靈建立的關係(羅8:16),也是聖靈所賜予救恩的確據(羅8:17)。(二)聖靈帶領信徒進入一切真理(約16:13;林前2:10),使人更容易明白和接受上帝的話語。
四. 聖靈與教會:聖靈住在教會裏面,使教會認識基督是頭(弗4:15),是掌權者。在教會這身體上,信徒互作肢體,息息相關,各自發揮自己的恩賜,建立教會,造就信徒,使教會彰顯出上帝的榮耀。
[佈道的使命]
一. 教會必須有佈道的使命,因為在教會的職事中,最重要的是佈道。教會的一切都以佈道為中心,上帝設立教會在地上,其中一個主要目的是要傳揚基督,彰顯上帝的榮耀。在新約,教會最主要的事工是佈道,福音的力量就是這樣伸展與擴大。因此教會必須全體的支持這項事工,要求傳道人、信徒、並且把奉獻分別出來,去推動這事工。
二. 教會必須組織自己的佈道隊伍,向周圍或是更遠的地方作佈道工作。在組織佈道隊之前,好好訓練信徒各種不同的佈道方法和技巧,向不同的人佈道。
三. 教會事工必須有佈道的內容。一間沒有佈道熱忱的教會可以說是一間死氣沉沉的教會,顯不出傳福音的活力。因此,教會必須留意,在各方面的活動,例如:在講道、主日學、青年團、查經班、婦女會、小組聚會、家庭聚會、探訪工作中,都含有佈道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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