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建立堅毅的人際關係


為了能有效地佈道,我們必須與福音對象建立友誼。反正,福音就是我們與主的個人關係啊! 

我們所居之地,正是個對親密而有意義、恆久而堅毅的友誼飢渴若狂的世界。與我們肩摩接踵的青年,帶著破碎的心靈與生命經過我們身旁,他們極其需要與其他人建立友善的關係! 

我們所傳的關係﹙基督與我們之間的﹚和我們所實際建立的關係﹙基督徒之間的﹚是否足以面對這一代的挑戰呢?我們所傳揚的與實踐的這等「關係」是否合乎《聖經》教導?  

談到關於我們與主的關係,在佈道信息中,我們通常都以極之摸不著邊際的方法來分享: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前曾破碎,現在已在基督裡復原過來。但,那是怎麼樣的關係呢?耶穌現在成為我們的「良友」就是一切了嗎?祂只是給予我們福氣與恩惠嗎?我們沒有清楚交代,我們羞於談論上帝的怒氣﹙那是祂對罪惡的反應﹚,和耶穌在十架的代贖﹙那是滿足上帝公義的要求,止息祂的怒氣;這正是〔贖價〕或〔討…喜悅〕的意思﹚,並且不僅是我們與上帝復和,也是上帝與我們復和!我們不願提及義怒的上帝,只喜歡談及與之關係模糊的上帝。 

至於我們基督徒之間的關係,一週復一週,一年復一年,我們到教會去,但彼此只維持極表面化的關係,吸收一些世俗的「人際」或「友誼」觀念。例如,我們都是平等的。由於生活在民主社會中,各人要尊重對方的權利,尤其是私隱權;於是,我們只談一些表面化的東西—學生間只談考試及成績,受薪階級的只談居住與交通的問題,為人父母的話題自不然圍繞兒女。我們絕少談及個別心靈的狀況,並假設理應「無條件地」要彼此「接納」,意思就是說,我們從不質詢任何人的任何事,每件事都是可愛和圓滿的,當有人離棄主時,我們就接納他們,並盡力去諒解他們,絕少肯按《聖經》的教導而行:教訓、督責、使人歸正和教導人學義﹙提後三1617 

《聖經》所講的,是另一種關係:是一種堅毅而恆久的,因此是真誠而有意義的關係,它的名字就是「約」。上帝擁有完全的自由與絕對的主權,祂揀選特別的時空來到世界上,與祂的子民立約,向子民許下某些應許。 

在《舊約》,這約以這樣的形式出現:「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我要成為你的上帝,你要成為我的子民,愛我遵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破壞我誡命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在《新約》中,約的應許卻以這樣形式出現:「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信福音。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要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這些都是強而有力的應許,是可以信靠的。我們的上帝是位立約的上帝,我們也應當效法祂,作守約的民,並繼續不斷地成為眾友人的立約者﹙允諾而信守﹚。我們應首先在家庭中和教會中學習實踐,二者均是學習建立一個守約生活方式的最佳「學校」或「實驗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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