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甘雅各所言,在整個個人佈道的過程中,有四個階段:
佈道第一階段的目標是:友誼
首先我們要得這人,就得要先認識他,找出他生活的一些背景及屬靈背景。我們先把自己、自己的見證,及教會介紹給他。我們要完成的最重要目標之一就是:要嬴得他對我們的信任,以致我們能夠把一些內心深處的私人的和屬靈的事與他分享。因此,友誼是第一階段的目標。
第二階段的目標是:了解福音
我們以藉恩典得永生的可能性引起他們的好奇時,便向他們講述福音。這時的目標是要有根有據地,肯定地把福音清楚地講述出來。全部對話只需二十分鐘;當然若遇到頑梗的人,我們就需要在第一階段中用更多時間來建立友誼,直至最後我們贏得講述福音的權利。傳講了福音後,我們必須確定對方是否真的已了解明白。因此,了解福音就是第二階段的目標。
第三階段的目標是:把握救恩
請注意,「接受基督作個人救主」不是目標,乃是達至救恩確據的方法。在這階段中,我們要給予對方一個機會,讓他表達他是否願意接受上帝白白的禮物;我們要把委身基督的意義清楚,有力和肯定地向對方解釋,然後再次詢問他是否願意作出委身的決定;對方若是真誠地願意,並明白委身步驟的意義,我們就以禱告引導及幫助他接受那位從死裡復活的主耶穌進入他的生命。然後立刻告訴對方赦罪和永生確據的《聖經》基礎。把握救恩就是第三階段的目標。
第四階段的目標是:把新信徒引進基督的身體—就是地方教會
在這階段,我們開始安排造就約會,接觸基督裡的新生嬰孩,給予每日安靜主前的指引﹙祈禱及讀經﹚,在下一主日與他一起前往教會,並主動把他引進團契小組,上主日學,或參加新會友訓練班。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勾勒這冗長的大綱,就是要指出:若我們真的要有有效地佈道,我們必須以教會的模式來作。佈道的目標是:友誼,了解福音,把握救恩及把人引進基督的身體,成為基督裡的活躍門徒。從另一方面來看,教會不應以「維持魚缸內的魚兒快樂優游」而自滿,乃是要作個得人的漁夫!
根據教會的目的宣言,在分配活動、人力和財力時,教會應明顯地確定它是委身於佈道的。吳主光牧師在其討論佈道的書中有個卓越的例子:在香港的福音平安堂,每個團契都有個一年週而復始的佈道計劃,其中有一季是用來裝備信徒佈道的,跟著馬上就展開活躍佈道期,直至到高潮的佈道會為止,每個信徒都要接受傳福音的挑戰,然後第三階段就是要加強新信徒的門徒生命。我們若願意忠心地持之以恆如此作,上帝必定施恩!
佈道、門徒訓練及宣教並不足夠,教會增長必須是基督徒委身的一部份目標,我們必須委身於基督的身體—就是上帝定意要在質量上、數量上和恩賜上增長的身體。
教會事工的哲學及活動的分配,必須以佈道為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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