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0日 星期五

藉悔改而鼓起見證之勇氣


讓我們以一個眾所週知的主題作為開始:生命中的罪。我們在福音事工上沒有果效,對普世宣教又缺乏動力,這是因為在我們生命的某處——無論是個人或是教會、團契——我們著實犯了罪!甚麼是罪呢?

 

﹙一﹚罪就是違背上帝的誡命,作了上帝所禁戒的事;

 

﹙二﹚罪就是未能達成上帝所冀望我們所作的事;

 

﹙三﹚罪就是沒有盡心盡意盡力地信靠上帝、愛上帝、並降服在祂之下;

 

﹙四﹚罪就是以上帝為兒戲的——滿以為命運在我們自己的手,以獨立的思考取代信靠的思考。

 

有趣的是,無論我們在何處找到罪,何處就必有破碎的關係。因為,一方面罪不單是從破碎關係中滋生出來,更甚的,它是由於我們對上帝存錯誤的態度,不順服祂在我們生命上的主權,結果就滋生出許多破裂的關係來。

 

麥哥登﹙Gordon MacDonald﹚一針見血地指出:如果你想知道你生命的光景,只要你看看你的車子﹙或房子﹚就可以了!是否井井有條呢?是否整齊清潔呢?這可能就是你內心的寫照呢?

 

問題就是,你如何應付罪:隱藏它,還是躲避它而不是面對面對付它?

 

於是,我們發明各色各樣的新名詞來把教會內的罪瞞飾起來,以管理技巧上的術語來淡化這些問題,例如︰當牧師和長執不和時,我們就稱之為「在政策上未達成一致意見」或「溝通上有隔閡」;當夫婦不和諧及缺乏愛時,我們就稱之「不協調狀態」;當想作偽賬目瞞稅時,我們就稱之為「創新會計法」,諸如此類。我們總可以找到合適的代名詞來把罪隱藏起來!結果,我們所找出來的解決方法,都是代替品,毫不實用——且只會侵蝕我們屬靈的生命力!

 

我們若敢於稱罪為罪,我們才有盼望。若罪就是罪,我們就可得著上帝的饒恕,因為祂曾應許過,我們若認罪悔改,祂必赦免我們,潔淨我們,並賜我們更新的生命,可以重新再開始。祂的話是信實的。﹙不像我們的話﹚!

 

悔改是甚麼?它不是僅僅懼怕受罰或罪所導致的後果﹙如:懼怕因通姦之後而意外懷孕﹚,也不是單單行些善事以補償過失;悔改乃是︰

 

﹙一﹚認罪︰承認我們所作的,在上帝的眼中實在是錯的;

 

﹙二﹚悔罪:誠心地懊悔、痛悔及恨惡所犯的罪,懇求上帝的赦免,並以基督的血來潔淨;

 

﹙三﹚在這範圍上,及其他範圍上,重新向上帝獻身,立志順從祂。

 

悔改為何如此重要呢?因為耶穌在《約翰福音》中所應許的「活水江河」是從純潔的心中湧流出來的。何處有人在上帝面前把心靈敞開,何處就有心靈向世人敞開,有效佈道的關鍵就是在此!

 

若我們敢於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的罪,我們就必敢於向普世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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